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公开
附件3
花垣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经费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
支出科目编码 □□□□□□
项目单位 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管部门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8年 3月 28 日
花垣县财政局(制)
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 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位于花垣县城南路,办公楼4层,执法人员编制118人。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扣“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积极围绕“花垣变花园”建设的推进,扎实、有序的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二)项目实施依据
根据中共花垣县委会议纪要[2010]第10次之一等文件精神实施该项目,花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第7次。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随着“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县城市面貌进一步改观,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城区人口数量剧增,城市实现经济发展、商贸繁荣的同时,城市交通秩序混乱、违章建筑、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各类“城市病”日益显现。为此,在2017年我局先后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整治、拆除违章建筑、整顿交通秩序等多项专项行动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新期待新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为提升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况,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部署工作提供参谋服务。项目资金由财政拨款,预期投资150万。
二、部门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花财预〔2016〕5号文件,花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第7次。2017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县本级财政安排的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已使用15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到位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 |
指标文号 |
指标金额 |
到位金额 |
到位时间 |
1 |
花财预指[2017]0270号 |
50,000 |
50,000 |
2017.3.2 |
2 |
花财预指[2017]0270号 |
100,000 |
100,000 |
2017.3.2 |
3 |
花财预指[2017]0406号 |
100,000 |
100,000 |
2017.5.4 |
4 |
花财预指[2017]0552号 |
50,000 |
50,000 |
2017.5.16 |
5 |
花财预指[2017]0551号 |
100,000 |
100,000 |
2017.5.16 |
6 |
花财预指[2017]0720号 |
320,000 |
320,000 |
2017.7.4 |
7 |
花财预指[2017]06107号 |
100,000 |
100,000 |
2017.7.3 |
8 |
花财预指[2017]06106号 |
111,686 |
111,686 |
2017.7.3 |
9 |
花财预指[2017]0936号 |
100,000 |
100,000 |
2017.9.5 |
10 |
花财预指[2017]06106号 |
50,000 |
50,000 |
2017.9.5 |
11 |
花财预指[2017]1012号 |
17,036.38 |
17,036.38 |
2017.10.11 |
12 |
花财预指[2017]1012号 |
8,200 |
8,200 |
2017.10.11 |
13 |
花财预指[2017]1013号 |
100,000 |
100,000 |
2017.10.11 |
12 |
花财预指[2017]1119号 |
293,077.62 |
293,077.62 |
2017.11.9 |
合计: |
1,500,000 |
1,500,000 |
|
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县本级财政安排的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已使用1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支出内容 |
支出金额(元) |
1 |
社会保障支出 |
780.00 |
2 |
伙食补助费 |
76733.15 |
3 |
办公费 |
70,604.78 |
4 |
印刷费 |
40,519.00 |
5 |
水费 |
1,500.00 |
6 |
电费 |
14,557.35 |
7 |
差旅费 |
169,006.45 |
8 |
维修(护)费 |
950.00 |
9 |
培训费 |
1,300 |
10 |
公务接待费 |
4,586.00 |
11 |
被装购置费 |
38,490.00 |
12 |
劳务费 |
153,394.75 |
13 |
工会经费 |
7,670.00 |
14 |
福利费 |
500.00 |
15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91,208.38 |
16 |
党建经费 |
10,000.00 |
17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18,048.00 |
18 |
医疗费 |
69,432.21 |
19 |
奖励金 |
500.00 |
2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30,219.93 |
合计: |
1,500,000.00 |
(二)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在专项资金使用时由财政集中支付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花垣县委会议纪要[2010]第10次之一,花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第7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按要求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基本上能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审核资金,做到资金申报及使用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一)、班子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目标管理各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推进,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磊同志牵头,各分管领导全力抓落实,积极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加强宣传发动。为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府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先后组织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进行工作调整;并充分利用红网、县电视台及我局政务公开网、宣传栏等多方宣传阵地,全方面向社会各界开展职能工作宣传。
3、完善机制建设。今年我局以着力政府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我局制定了《2017年度“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方案》、《2017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2017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分解指标表》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组织、制度、时限、措施、资金“五到位”,努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务实创新,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
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为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支持参与,我局充分利用县域媒体、局政务公开网、宣传栏、城区LED大屏等多方阵地,广泛向社会各界开展执法宣传引导。先后组织开展执法集中宣传活动4次,出动宣传车18台次,发放“告商户业主提醒书”、“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城区市容市貌秩序的通告”等各类宣传资料72000余份,通过各微信公众号、团结报等媒体发布信息11条。此外,还协同县电视台开设市容市貌违规行为“随手拍”有奖征询栏目9期,曝光违规行为160余起,在拓宽执法监督渠道的同时,努力营造“自觉遵守、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二是推进建管职责厘清。按照国家、省、州住建部门“改进改革城市管理执法”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城市管理实际,我局于10月初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包含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等方面改革情况工作报告,并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目前该项工作由县编办牵头,会同法制办、人社、财政及职能涉及相关单位共同按程序推进中。改革完成后,我县城市建管职责科学设置将得到进一步明确。
三是实现执法力量下沉。按照我局现有执法力量及城市管理职责分工实际,自5月份起,局党组先后研究印发了《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风纪律督查方案》、《关于重新明确“美丽湘西”(同建同治)建设城区路段责任及工作要求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各业务股室、执勤中队的人员工作职责进行统一编整细化,采取分段负责、不定期督查、按周轮换、集中整治、考核奖惩等5项措施,进一步调动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目前我局共有在编人员98人,实际在岗87人,其中局领导班子4人、办公室4人、扶贫工作组5人、内勤保障股室10人、一线执法人员64人,占在岗人数的74%。此外,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正在招录30名协管员,充实到一线执法岗位,预计至11月初完成招聘工作后,我局一线执法人员总数将达94人,一线城管力量将得到更进一步增强。
四是积极推动部门联动。针对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点多、职能交叉面广,单个部门较难完全推进到位的问题。半年多来,我局主动会同花垣镇政府、城区11个社区、市场管理、环卫、公安、交通、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两违”拆除、“文明交通”、“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及道路交通联合整治”等综合执法、联合宣传等行动7次,通过密切协调配合,努力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构建常态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是推进环保职能履行。自2月份起,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花垣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职能分工,对城区餐饮业油烟排放及临街门面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治理。治理期间,共组织宣传走访门店商铺1900余户次,发放“规范油烟排放告知书”90余份,与主干道临街门面签订《城区噪音污染防治承诺书》291份,对油烟排放严重的餐饮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7份,劝导纠正违规排放噪声污染行为370余起,依法处罚严重超标排放噪声行为42起,暂音响设备37件,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随意排放及临街商户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得到初步管控。
六是规范进出城口治理。为完善填补城郊市容秩序监管空当,根据县美丽办相关要求,自3月份起,我局即将佳民新车站、衡阳路、蚩尤路、凉水井周边、望城村周边等城乡结合部区域纳入我局城市管理日常监管范畴,明确日常市容市貌秩序维护由轮值城南、城北执法中队承担。半年多来,我局共对城乡结合部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6次,劝导流动占道经营行为890余起,暂扣流动经营物品63件,对道路周边餐饮业、修车行业出店经营行为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13份,拆除老旧破损广告5处,查处佳民圆盘违规焚烧垃圾行为1起,劝导查处机动车、摩托车违章停放行为340余起,制止违章搭建棚架行为3起; 此外,我局法规股还于7月份会同县规划、两违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凉水井路口周边17户违建行为下达《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经逐户走访,耐心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各违建物于8月上旬已全部自行拆除。通过治理,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常态化监管得到初步形成。
七是切实加强部门联动。针对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点多、职能交叉面广,单个部门较难完全推进到位的问题。半年多来,我局主动会同花垣镇政府、城区11个社区、市场管理、环卫、公安、交通、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两违”拆除、“文明交通”、“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及道路交通联合整治”等综合执法、联合宣传等行动7次,通过密切协调配合,努力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构建常态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立足本职,狠抓职能履行
1、在“两违”治理方面:为强化城区两违巡查监管力度,我局自1月初起即开展城区“两违”行为排查治理,工作中按照调查摸底、违规定性和立案处罚执行3个阶段进行落实。在治理期间,我局主动与花垣镇政府、县规划局、县“两违”办、城区各社区衔接,强化协调配合,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开展。一年来,我局共开展走访调查320余户次,劝导制止无证施工行为37起,并全部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查调查“两违”土地清理行动1次,完成调查摸底39户,并配合完成全县12个乡镇的“两违”治理例行督察工作。在违建拆除方面,全年拆除占道搭建雨棚14处,违章占道搭建炉灶7处、水泥墩、水泥踏步33处,拆除凉水井十字路口违章建筑物4栋,参与县“两违”办组织的华鑫学校、高远燃气依法腾地等集中行动6次,参与解决建设纠纷3起。会同县规划、两违等职能部门对凉水井路口周边17户违建行为下达《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各违建物于8月上旬已全部自行拆除,协助完成强制拆除违建房屋21栋,其中,工业园区6栋,农业园区6栋、竹篙滩1栋,检察院圆盘8栋(21间门面),城区违建清理拆除率达100%。
2、在户外广告及城区“牛皮癣”治理方面:我局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的同时,自1月中旬起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先后7次组织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走访城区商户2790余户次,依法拆除具有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11处,清理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26处,拆除沿街门店老旧破损店招、门匾39处,对城区65户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商户限期责令整改通知,纠正违规占道从事商业宣传行为63起,纠正违规占道装修行为39起;全年新增免费信息栏21处,组织清理城区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牛皮癣”小广告39700余处,收缴广告宣传单26200余份,依法处罚教育违规张贴当事人16人次
3、在城区出店占道及流动经营治理方面:自年初起,针对城区出店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违规行为,我局开展50人以上的大型集中整治行动26次。在做好城区管理的同时还对佳民新车站、凉水井周边等城区新扩容路段进行重点治理。在整治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每天上午7时至晚间21时的作息时间开展工作,主要采取定岗定责、定点值守和徒步巡查的工作方式开展清理工作。春节期间,我局坚持节假日不间断巡查制度,强化对临时交易点及城区各路段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查处有违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全力保障城区市容和经营秩序稳定。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7600余份,纠正流动、占道经营行为48600余起,暂扣生产工具、农副产品原料2794件;查处出店经营行为2730余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297份,暂扣严重出店商品货物1841件,处理商户经营纠纷22起,严格按照县“美丽湘西”工作部署维护城区秩序。
4、在“门前四包”责任制督导落实方面:门前四包”责任制的推进和落实是我局结合“美丽湘西”工作开展城市管理基础工作的有效手段,自年初起,先后组织4次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督查,完成对上半年城区117个行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和1989个原有门店和新增5个门店的走访督查,新增、补签《门前四包责任书》77份,及时纠正落实不规范门店216户次,通过宣传和督促,积极引导各责任单位及商户业主自觉遵守门前四包相关规定,实现城区主干道“门前四包”责任覆盖率达100%。
5、在工程渣土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方面:自年初起,我局组织市容管理一股、法规股对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运输进行了3次专项治理。与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签订《花垣县建筑装修工程环境卫生责任书》26份;走进城区各建筑工地、采石采砂场地开展宣教530余户次;对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16份,承诺不得带泥上路,实行密闭化运输,督促运输处置做到不泄漏、不泼洒不乱倒。全年纠正运输撒漏渣土行为92起,教育不规范从业当事人114人次,城区工程渣土、沙石运输沿途撒落、车辆带泥上路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置。
6、在夜市治理方面:自年初起即分3个批次向城区各夜市从业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并签订夜市经营承诺书,要求各业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性质开展经营活动。全年向城区各夜市从业人员开展法律宣传3次,签订夜市经营承诺书100份,严格执行夜间巡查及节假日不间断监管维护制度,纠正违规经营行为41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23份,为配合县人民政府完成夜市集中迁移任务,自7月份起先后组织问卷调查2次,走访夜市经营户1300余户次,协助完成城北美食步行街招租,于10月底完成城南夜市临时安置点建设并投入使用,按期完成了城区主干道所有占道经营点的集中迁移任务。
7、在次干道、公共通道交通管理方面:认真结合“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在强化日常维护的同时,采用加强宣传,增设摩托车位,劝导教育,锁车、拖车处罚等方式,全年先后开展次干道及公共通道乱停乱放专项整治7次,拓宽、修缮摩托车停车位26处133个,通过中国移动企信通平台发放文明出行信息24万余条,发放规范停放告知、宣传单7600余份,劝导规范次干道、人行道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6100余台次,拖离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违规停放摩托车327台次,锁定机动车轮521台次,努力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8、在推进政务中心工作方面:自3月初起,按照上级相关安排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完成了驻政务中心工作方案、工作考勤制度及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编写制定,设立驻政务中心A岗、B岗人员,并将涉及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纳入驻政务中心办理,及时完成了政务中心工作“三进”要求。
9、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在组织领导方面:自年初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于2月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石磊同志为组长、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全力支持。组建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海雁同志为组长的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组,选配5名基层经验丰富、政治和思想素质成熟的骨干执法人员担任驻村工作队员,专职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认真做到统筹、人员、经费、职责“四个到位”。一年来。先后召开精准扶贫专题党组会6次,召开精准扶贫专题全局干部职工大会2次,及时传达上级对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精神。
在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方面,严格落实干部结对帮扶相关要求,自年初起即组织全局89名在职干部职工与夜郎坪村189户建档立卡户结成帮扶对子,并将帮扶成效作为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及时实现了帮扶责任全覆盖。全年共集中开展干部下乡结对帮扶活动7次。通过局领导带头,开展春节慰问、春耕帮农忙、老党员慰问、秋收帮农忙等帮扶慰问活动6次,先后走访特困户31户次,送去被褥、衣物及生活用品240余件,发放各类慰问金 1.2万元。为准确把握村情村况,规范推进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磊同志先后21次带领党组下村开展督查调研工作。通过会同吉卫镇党委政府、恒远生化公司、边城镇景区管理处等相关帮扶单位负责人与村支两委及村民代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座谈,陪同县级领导考察调研、听取指示意见,邀请住建、劳动、水利等相关建设部门专业人士入村指导等方式,共同谋划帮扶村扶贫工作思路,协助探索适应村情的致富途径。
10、立足本职,全力参与城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维护。局党组班子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环境稳定,发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职能作为我局的重要工作和义务。一年来,我局先后组织一线队员及民兵应急分队开展春节期间治安维稳、五一劳动节边城景区维护,“十八洞村”电影拍摄现场维护等维稳,苗族赶秋节维护及重要领导人调研维稳等行动7次,执行抗洪抢险任务2次,参与县“两会”、“州委经济工作会”等重大会议期间维护、创创文明县城维护等县委、县政府重点活动保障维护工作7次。参与保障维稳的干部职工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积极投身于各项社会管理工作当中,用实际行动确保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和城区市容环境管理秩序的和谐稳定。
(四)、统筹兼顾,推进共性任务
1、在安全生产方面:一是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强化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还与下属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分级推进,年内我局无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刑事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完善好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完善门卫值班制度和安全排查制度,确保局内干部职工和来局办事群众安全。
2、在信访维稳方面: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就明确了全年的信访工作目标,并将信访工作纳入2017年单位目标考核,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二是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配备了专兼职信访干部,建立了班子领导轮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明确了接待时间表,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成立了信访工作接待室,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我局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情况。
3、在卫计工作方面:一是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等计生各项优惠政策,扎实完成计生目标管理任务,年内无计划外生育、无多孩生育、综合节育率达100%。二是积极协助我局结对帮扶村—夜郎坪村抓好计生工作,全年年除送去1.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外,还通过“3.5学雷锋”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入村宣传医疗卫生知识,帮助困难群众掌握违纪常识。
4、在人社工作方面:一是落实干部福利,按时交纳职工医疗保险,结合我局城市管理实际需要征求《2017年度轮休计划》,保障职工得到合理整。二是严格干部管理,按要求做好请销假和借调、借用人员等手续办理和相关档案移交,未发生人员外出为履行手续和在编不在岗情况。
5、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一是及时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工作责任和组织领导,确定全年普法工作经费1.5万元,全力保障普法各项工作开展。二是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日”、“七五”普法及干部在线学习活动,2017年全局84人参与学习在线学习活动,实现管理岗位以上人员全覆盖。
6、在财政预算管理方面:严格抓好会计基础工作开展,建立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系列制度,年内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1次,强化财务综合能力。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和年度预决算公示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
7、在办公室工作方面:一是积极抓好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目前办公室共参与草拟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调研文章4篇,报送信息简报51期,并完成了上年度综合年鉴的编撰。三是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整理好去年各类档案归档,年检年审合格。四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58人次,接待办理信访问题1件,接待信访人员15人次,帮助处理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和投诉126件,并在处理完成后认真进行回访,确保工作成效。
8、在建议提案办理方面:切实认真按照县人大政协工作要求开展人大政协工作,对人大政协的各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相关工作机构,确定专项负责人,并将建议内容进行责任分解,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商解决办法,及时汇报工作进度。今年以来共收到人大建议2件、收到政协提案10件,收件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到开专题会议研究商讨,认真组织一一落实,并及时对3个主办件进行回访,委员回访满意率达100%。
9、全面开展思想宣传工作。一是通过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积极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等党的科学理论,全面提升全局干部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积极完成各种有助于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刊报(党报党刊、普法读本等)征订任务,订阅总金额4万余元;三是积极开展城市市容管理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共通过宣传车宣传、在城区主要路段放置展板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活动4次,并积极利用县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舆论开展宣传,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城市管理通告、公告及法律法规知识。
10、认真做好统战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统战政策理论学习,积极完成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积极开展工会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上级机关组织的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等活动,其中在参与的“党风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局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通过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在紧张工作之余极大地丰富了业余生活。在雷锋同志诞生77周年之际,局团支部结合我局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组织28名团员到吉卫镇夜郎坪村开展了“学雷锋”活动,通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看望空巢来人等活动,即培养共青团员服务为民意识,又锤炼了团组织团结合作意志。在妇联工作方面,我局积极参与了县妇联组织的“美丽家庭”、“执法半边天”等评选等活动,努力向社会各界展示我局女职工的风采。
(五)、突出廉政建设,大力转变服务水平
1、以党风建设为要求,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管理。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执行落实,自3月份起我局就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主抓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及时将有关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把规章公布于众,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原则,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组班子带头签订了《党风廉政承诺书》14份,坚决践行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权利及服务管理公开化、规范化的宗旨。
为强化制度建设促廉政。我局先后修订了《局党风廉政制度》、《局务会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三重一大”、作风建设和行政审批处罚等权利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同时健全单位政务、党务公开,积极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和群众监督渠道,推进行政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努力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服务体系。一是局党组领导定期到城区管理一线巡查制,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帮助指导一线执法人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探索管理新方法。二是加强思想培养力度,先后开展“雁过拔毛”反面典型通报,集中参观“廉政文化展”等警示教育等相关学习活动2次,全力引导执法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引导规范化执法步入正常轨道;三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基层中队队容风纪建设,努力培养服务为民意识,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率。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执法专项经费1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改善城区的交通秩序,规范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门面占道装修的管理,巡查治理违规户外广告和“牛皮癣”,规范工地施工和渣土、建筑垃圾,强化夜市管理,配合开展“两违”治理,承办违章建筑拆除。做好党建及扶贫工作。随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花垣县城市面貌进一步得到改观,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评价结论
根据《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经费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评分标准,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得分为96分(详见附件: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次为“优”。
六、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时,未对资金使用需达到的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无法考核绩效完成情况。预算资金到位及支付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核算需进一步规范。存在不应在专项资金中支出的项目而在专项资金中支出。如单位食堂开支的伙食费、工会经费、医疗费、社会保障费等。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合理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建议专项资金预算由项目执行单位进行立项申报,政府部门审批后形成预算,预算应细化,具体到使用部门、使用范围、使用金额。
2、编制明确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严格规范专项资金开支范围。
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28日
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1、项目概况(含立项概况和执行概况)
2、评价依据
3、评价方法和过程
4、绩效分析
5、评价结论
6、有关问题与建议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有: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
(一)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报“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填报“完成结果评价”。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四)支出科目编码: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填写。
(五)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六)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用途等。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计划调整的,需说明调整原因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
明细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及其分项子目标,对主要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目标等要有明确的指标和标准。
(五)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填列项目的完成时间,需验收项目的要明确是否已经通过验收;未按期完成或尚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
2、资金投入情况:填列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数额,明确计算出项目资金使用率(实际投入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项目执行超支显著或节余资金较多的,要说明原因。
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应对照第(四)栏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分项填列实际完成情况
4、经济效益分析:填列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
5、社会效益分析:填列项目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
6、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填列项目的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构架,是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执行,是否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7、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填列项目的财务管理体系运行构架,是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执行,专项管理,严格把关,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8、存在问题及分析:填列项目实施过程和执行效果中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
(六)自评结论: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概括性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等级分成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项目按期完成,顺利通过验收,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
2、良:项目按期完成,顺利通过验收,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
3、合格:项目按期完成,顺利通过验收,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
4、不合格: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或未能通过验收的且无正当理由的;预定绩效目标基本未实现;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本无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的;有以上四点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七)有关建议: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八)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九)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由项目单位组织的专家组或内部人员组成的评价组、受托中介机构组成的评价组的组长签字。
(十)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项目单位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评价机构应根据下列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概况:对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用途、绩效目标以及预期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做出说明。
2.项目执行概况: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主要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持续影响等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二)评价依据
主要包括: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国家关于项目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项目发展规划(计划)及绩效目标;项目申报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评估报告;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的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关制度管理规定;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方法和过程
说明评价采取的有关调查、核实、鉴定、勘查等方法及过程
(四)绩效分析
针对项目的绩效目标逐一进行明细分析,说明各明细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及有关原因分析
(五)评价结论
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总结,给出相应的综合评价得分,并明确评价结果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评价等次﹚,具体见下表:
评价等次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参考分值S |
S≥90 |
90>S≥75 |
75>S≥60 |
S<60 |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七)附件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作为本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以对本报告相关内容做进一步的解释与说明。
五、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六、由项目单位将评价报告上报主管部门,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再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和绩效评价股各一份(随附评价报告电子文本)。如果主管部门直接作为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项目自评,则评价报告直接上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和绩效评价股各一份。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的实施依据;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
(一)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二)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
(三)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四)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五)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六)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重点)
(一)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二)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三)项目支出前项目(用款)单位的基本情况。
(四)项目支出后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具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
(六)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七)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需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
(二)项目验收报告;
(三)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四)基建项目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文件;
(五)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评价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
2017年度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表
项目负责人 |
石磊 |
联系电话 |
7219288 | ||||||||||||
地 址 |
花垣镇赶秋路南20号 |
邮编 |
4164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1.1~2017.12.31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15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50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州财政 |
|
州财政 |
| ||||||||||||
县财政 |
150 |
县财政 |
150 | ||||||||||||
单位自筹 |
|
单位自筹 |
| ||||||||||||
其他 |
|
其他 |
| ||||||||||||
基 本 概 况 |
主要用于规范、改善城区的交通秩序,规范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门面占道装修的管理,巡查治理违规户外广告和“牛皮癣”,规范工地施工和渣土、建筑垃圾,强化夜市管理,配合开展“两违”治理,承办违章建筑拆除,以及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等工作, 发生的车辆运行费 、综合治理经费、服装费、零星工程款、党建工作经费及其他城市管理日常运行经费等。
|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随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花垣县城市面貌进一步得到改观,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搞好市容市貌、交通次序、违章建筑的整治,提升文明卫生,解决好城市脏、乱、差、堵等问题。进一步改观城市面貌、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秩序。
| ||||||||||||||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行政执法运行专项经费预算150万元,到位150万元,实际支出150万元,2017年完成绩效目标,促进了城市管理职能,进一步抓好市容市貌,规范、改善了城区的交通秩序,加大了违章建筑的整治,解决了城市脏、乱、差、堵等现象,提升了城市文明。
| |||||||||||||
资金 投入 情况
|
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花财预[2016]5号文件,花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第7次。2017年度 行政执法运行专项经费预算150万元,到位150万元,实际支出1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29.12万元,被装购置费3.85万元,劳务费15.34万元,福利费0.05万元,水费0.15万元,办公费7.06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印刷费4.05万元,电费1.46万元,差旅费16.90万元,工会费0.77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0万元,医疗费6.9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0.08万元,伙食补助费7.67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02万元。 | ||||||||||||||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1、在“两违”治理方面:开展走访调查320余户次,劝导制止无证施工行为37起,并全部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查调查“两违”土地清理行动1次,完成调查摸底39户,并配合完成全县12个乡镇的“两违”治理例行督察工作。拆除占道搭建雨棚14处,违章占道搭建炉灶7处、水泥墩、水泥踏步33处,违章建筑物4栋,参与县“两违”办组织的华鑫学校、高远燃气依法腾地等集中行动6次,参与解决建设纠纷3起。会同县规划、两违等职能部门对凉水井路口周边17户违建行为下达《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协助完成强制拆除违建房屋21栋。 2、在户外广告及城区“牛皮癣”治理方面:先后7次组织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走访城区商户2790余户次,拆除破旧大型户外广告11处,清理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26处,拆除门店破损店招、门匾39处,对城区65户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商户限期责令整改通知,纠正违规占道从事商业宣传行为63起,纠正违规占道装修行为39起;全年新增免费信息栏21处,清理“牛皮癣”小广告39700余处,收缴广告宣传单26200余份,依法处罚教育违规张贴当事人16人次 3、在城区出店占道及流动经营治理方面:针对出店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违规行为,我局开展50人以上的大型集中整治行动26次。在做好城区管理的同时还对佳民新车站、凉水井周边等城区新扩容路段进行重点治理。春节期间,我局坚持节假日不间断巡查制度,及时查处有违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全力保障城区市容和经营秩序稳定。发放宣传资料27600余份,纠正流动、占道经营行为48600余起,暂扣原料2794件;查处出店经营行为2730余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297份,暂扣严重出店商品货物1841件,处理商户经营纠纷22起,严格按照县“美丽湘西”工作部署维护城区秩序。
| ||||||||||||||
|
4、在“门前四包”责任制督导落实方面:组织4次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完成对上半年城区117个行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和1989个原有门店和新增5个门店的走访督查,新增、补签《门前四包责任书》77份,及时纠正落实不规范门店216户次。 5、在工程渣土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方面:组织对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运输进行了3次专项治理。与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签订《花垣县建筑装修工程环境卫生责任书》26份;走进城区各建筑工地、采石采砂场地开展宣教530余户;对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16份,全年纠正运输撒漏渣土行为92起,教育不规范从业当事人114人。 6、在夜市治理方面:开展法律宣传并签订夜市经营承诺书,要求各业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性质开展经营活动。全年向城区各夜市从业人员开展法律宣传3次,签订夜市经营承诺书100份,严格执行夜间巡查及节假日不间断监管维护制度,纠正违规经营行为41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23份,为配合县人民政府完成夜市集中迁移任务,自7月份起先后组织问卷调查2次,走访夜市经营户1300余户次,协助完成城北美食步行街招租,于10月底完成城南夜市临时安置点建设并投入使用。 7、在次干道、公共通道交通管理方面:认真结合“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要求,采用加强宣传,增设摩托车位,劝导教育,锁车、拖车处罚等方式,开展次干道及公共通道乱停乱放专项整治7次,拓宽、修缮摩托车停车位26处133个,通过中国移动企信通平台发放文明出行信息24万余条,发放规范停放告知、宣传单7600余份,劝导规范次干道、人行道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6100余台次,拖离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违规停放摩托车327台次,锁定机动车轮521台次,努力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 ||||||||||||||
|
8、在推进政务中心工作方面:完成了驻政务中心工作方案、工作考勤制度及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编写制定,设立驻政务中心A岗、B岗人员,并将涉及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纳入驻政务中心办理,及时完成了政务中心工作“三进”要求。 9、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先后召开精准扶贫专题党组会6次,召开精准扶贫专题全局干部职工大会2次,及时传达上级对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精神。组织全局89名在职干部职工与夜郎坪村189户建档立卡户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干部下乡结对帮扶活动7次。局领导带头,开展春节慰问、春耕帮农忙、老党员慰问、秋收帮农忙等帮扶慰问活动6次,先后走访特困户31户次,送去被褥、衣物及生活用品240余件,发放各类慰问金 1.2万元。为准确把握村情村况,规范推进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磊同志先后21次带领党组下村开展督查调研工作。会同相关帮扶单位负责人与村支两委及村民代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座谈,陪同县级领导考察调研、听取指示意见,邀请住建、劳动、水利等相关建设部门专业人士入村指导等方式,共同谋划帮扶村扶贫工作思路,协助探索适应村情的致富途径。 10、立足本职,全力参与城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维护。组织一线队员及民兵应急分队开展春节期间治安维稳、五一劳动节边城景区维护,“十八洞村”电影拍摄现场维护等维稳,苗族赶秋节维护及重要领导人调研维稳等行动7次,执行抗洪抢险任务2次,参与县“两会”、“州委经济工作会”等重大会议期间维护、创创文明县城维护等县委、县政府重点活动保障维护工作7次。参与保障维稳的干部职工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积极投身于各项社会管理工作当中,用实际行动确保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和城区市容环境管理秩序的和谐稳定。
| ||||||||||||||
经济 效益 分析 |
市容市貌得到改善,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城市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商贸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快速发展。 | ||||||||||||||
社会 效益 分析 |
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小康社会的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2017年行政运行专项经费150万元,运用上述资金主要实施了如下工作: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规范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门面装修占道的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牛皮癣”的管理,规范建筑垃圾的管理,强化夜市管理,配合开展“两违”治理,做好党建、扶贫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 ||||||||||||||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行政执法运行专项经费使用时由财政集中支付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花垣县委会议纪要[2010]第10次之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按要求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基本上能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 ||||||||||||||
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时,未对资金使用需达到的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无法考核绩效完成情况。预算资金到位及支付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核算需进一步规范。存在不应在专项资金中支出的项目而在专项资金中支出。如单位食堂开支的伙食费、工会经费、医疗费、社会保障费等。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合理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建议专项资金预算由项目执行单位进行立项申报,政府部门审批后形成预算,预算应细化,具体到使用部门、使用范围、使用金额。(2)、编制明确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严格规范专项资金开支范围。
| ||||||||||||||
自 评 结 论 |
根据《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经费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评分标准,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得分为96分(详见附件: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次为“优”。
| ||||||||||||||
优 |
√ |
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有 关 建 议 |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合理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建议专项资金预算由项目执行单位进行立项申报,政府部门审批后形成预算,预算应细化,具体到使用部门、使用范围、使用金额。(2)、编制明确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严格规范专项资金开支范围。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石磊 |
正科 |
行政执法局 |
| ||||||||||||
姚胜宇 |
副科 |
行政执法局 |
| ||||||||||||
龙海雁 |
正科 |
行政执法局 |
| ||||||||||||
杨辉 |
副科 |
行政执法局 |
| ||||||||||||
龙华 |
办事员 |
行政执法局 |
| ||||||||||||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18年 3 月28 日 | |||||||||||||||
中介机构单位名称(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局预算管理股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股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 |||
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基本概括 | |||
项目负责 | 石磊 | 联系电话 | 0743-7219288 |
地 址 | 花垣县赶秋南路20号 | 邮 编 | 416400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15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50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州县财政 | 150 | 州县财政 | 150 |
其他 | 其他(校级) | ||
二、绩效情况 |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该项分值 | 评价得分 |
1、目标设定情况 (20分) | (1)依据的充实性 | 5 | 4 |
(2)目标的明确性 | 5 | 4 | |
(3)目标的完成率 | 10 | 10 | |
2、目标完成程度 (10分) | (1)目标完成质量 | 5 | 5 |
(2)完成的及时性 | 5 | 5 | |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 30 | 28 | |
1、资金落实情况 (30分) | (1)资金到位率 | 10 | 10 |
(2)资金到位及时性 | 10 | 9 | |
(3)资金使用率 | 10 | 10 | |
2、实际支出情况 (40分) | (1)支出的相符性 | 10 | 9 |
(2)支出的合规性 | 10 | 10 | |
(3)管理的有效性 | 20 | 20 | |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 70 | 67.2 | |
综合得分 | 100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