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
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促、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行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
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搞好市容市貌、交通次序、违章建筑的整治,提升文明卫生,解决好城市脏、乱、差、堵等问题。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完善本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促、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2)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社会生活造成噪音污染的;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对在人口集中城区、城内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行使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和发布影响市容广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或者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或指定的地点。
(8)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区河道管理秩序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城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及工程渣土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督促城市的“门前四包”工作。
(12)履行省、州、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行政全额拨款单位,核定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12人。年末实有人数149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91人,退休7人,其他人员(临时工)48人。
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包括,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总计1827.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472.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54.9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增长了37.8%,主要是购置新执法制服,维修摩托车停车栏,两违何宝富事件,人员绩效的增加及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而引起的单位经费增长。
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计182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5.37万元。较2017年支出增加了490.12万元,增加了36.7%。主要是购置新执法制服,维修摩托车停车栏,两违何宝富事件,人员绩效的增加及调资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本年的支出较上年增加。总收支平衡,账表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总计1827.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472.17万元,占总收入的80.6%;其他收入354.95万元,占总收入的19.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计172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7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47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3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0.51万元,公用经费277.39万元)。
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170.5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472.17万元,比上年增加25.8%。主要是购置新执法制服,维修摩托车停车栏,两违何宝富事件,人员绩效的增加及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而引起的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3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0.51万元,公用经费267.39万元)。
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336.91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357.9万元,比上年增加1.57%。主要原因是购置新执法制服,维修摩托车停车栏,两违何宝富事件,人员绩效的增加及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而引起的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357.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7.23万元,占总支出7.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68万元,占总支出4.1%;城乡社区支出1146.36万,占总支出84.4%住房保障支出58.64万元,占总支出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357.9万元,年初预算1210.77万元.增加年初预算财政总拨款13.0%。其中预算基本支出1210.77万元(人员经费1089.1万元,公用经费121.67万元);决算基本支出13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0.51万元,公用经费267.39万元)。相比人员经费比预算增加0.1%,公用经费比预算增加 119.8%;项目经费比预算增加0%。
增加原因的原因是主要是购置新执法制服、维修摩托车停车栏、两违何宝富事件、人员绩效的增加及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而引起的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3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0.51万元,公用经费267.39万元)。人员支出占总支出80.3%;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19.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62万元 。
(二)“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上年决算数、预算数比较并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0.4万元,比年初预算124.8万元减少94.4万元,减少75.6%。减少的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没有按时到位、是压缩用车次数、一部分车子老旧已无法使用修车厂家有一部分车辆维修费没有及时入账及公务接待批量减少。
1、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决算数1.78万元、2017年决算数2万元、2018年预算数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节约11.0%,比年初预算数下降11.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量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情况:2018年决算数0万元,2017年决算数36.72万元,2018年预算数44.8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没有按时到位。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情况:2018年决算数28.62万元,2017年决算数55.65万元,2018年预算数80万元;比本年预算数下降64.2%,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48.6%。主要原因是压缩用车次数、一部分车子老旧已无法使用及修车厂家有一部分车辆维修费没有及时入账。
4、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因公出国(出境)支出情况:2018年是否有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出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28.62万元,车改之后车辆保留数14辆 ;
2、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78万元,接待人数84人次,接待批次4次;
3、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及人数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两违何宝富事件。
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花垣县财政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0.77万元。2018年全年收入1827.12万元,全年总支出为1721.75万元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72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28.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2018年共接待接待人数84人次,接待批次4。共计1.78万元。因本年度设立机关食堂,故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5.72万元,增长139.4 %。主要原因是购置新执法制服、维修摩托车停车栏、两违何宝富事件。具体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的日常业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其他根具实际情况需要说明的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