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部门预算说明

2022年度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8 字体大小:

花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2年预算公开表

1 收支总表

2 收入总表

3 支出总表

4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 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促、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行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

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搞好市容市貌、交通次序、违章建筑的整治,提升文明卫生,解决好城市脏、乱、差、堵等问题。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完善本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促、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2)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社会生活造成噪音污染的;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对在人口集中城区、城内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行使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和发布影响市容广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或者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或指定的地点。

8)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区河道管理秩序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城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及工程渣土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督促城市的“门前四包”工作。

12)履行省、州、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为县城居民提供舒适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做好边城公园及县城公共绿地的管理和养护、花木基地的建设 管理和经营。

14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PPP运营城区环卫运行监管,承担县城区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负责花垣县生活垃圾的运营管理工作。 

15)履行好区域内燃气管理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5个二级机构及7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花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级机构具体为:花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花垣县城市管理处罚中心、花垣县燃气服务站、花垣县边城公园管理处、花垣县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装备股、法规股、市容管理股、执法监督股、市政管理股。全部纳入2022年的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花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花垣县城市管理处罚中心、花垣县燃气服务站、花垣县边城公园管理处、花垣县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217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等。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641.89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641.89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数2174.49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1532.60万元,比去年增加641.89万元,变动的原因有:1、是人员比去年增加47人,预算经费同时增加401.89万元。2.增加项目预算240万元,主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运行费专项经费24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217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8.94,住房保障支出100.83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641.8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4万元,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7万元,增加城乡社区支出558.56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7.64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支出预算2174.49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数1532.60万元,比去年增加641.89万元,变动的原因有:1、是人员比去年增加47人,预算经费同时增加401.89万元。2.增加项目预算240万元,主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运行费专项经费240万元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174.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50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72.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临时人员工资、遗属补助等,其中临时人员工资428.04万元,遗属补助3.17万元,伤残抚恤金0.98万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运行专项经费24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上年预算减少17.17万元,主要是因为办公费减少17.17万元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0.4万元,原因是按照州、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38.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82.2万元,固定占比57.51%,通用设备307个(台、辆等)515.92万元,专用设备7个(台、辆等)、5.67万元,有资产新增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花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整体支出217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31万元,项目支出672.1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240万元,其中: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运行专项经费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表

花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1128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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