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住建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花垣县住建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花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县委依法治县2023年工作要点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指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和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以考促学。将学法、守法、遵法、用法落到实处,全局2023普法学法考试参与率、通过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二是全面梳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对发现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确保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清理结果。认真开展住建系统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三是规范发文。今年印发《花垣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花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时向县司法局备案并在门户网站专栏主动公开。
三、主要成效及举措
一年来,我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紧紧围绕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理念,充分展示住建部门的作为与担当。全局共召开法治工作会议5次、办理行政许可38件、行政处罚14件(其中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涉企案件3件)、行政确认1件、开展行政检查12次,组织行政执法培训45人次。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力有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截至2023年12月底,实现受监建筑工地人员零死亡。
(一)以严格执法为主基调,彰显法治刚度。
一年来局行政执法机构共计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208份、《工程停工通知书》11份,出动执法人员共计85人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厉打击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转包、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项目质量安全、扬尘污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了《花垣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依法惩治住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以柔性执法为调和剂,体现法治温度。
一是发挥警示约谈提前预防作用。对轻微违法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存在重大违法风险的项目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全年共约谈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场次。二是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四个统一”改革框架要求,全面精简审批事项和流程。将全县原有审批事项全面缩减为45个,对其中的58个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明确39个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将需提供材料压缩至70份,并无需提供纸质资料。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将线下审批全面转为线上审批。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对违反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信用主体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有力维护建筑市场信用秩序。
(三)以文明执法为生命线,展示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二是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湖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在2023年第一次、第二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中我局共有7人合格(实际合格10人,因机构改革3人调至发改局),目前持证人员共14人,较上年度增长100%。
(四)以“三项制度”为“紧箍咒”,营造法治环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时在花垣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同时还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竣工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等信息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执法流程、谁执法谁普法等其他法定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还在“花垣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站进行了公示。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规范了执法文书格式内容,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按照州住建局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开展法治审核工作。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均提交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法制审核把关。
(五)“一规划两方案”贯彻始终。
我局根据《花垣县贯彻落实<湘西自治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工作任务措施清单》列出我局工作任务,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清单任务,并贯穿全局工作,将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等等方面的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事项听证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认真落实《州住建局关于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办法》、《州住建局关于启用“双随机”综合执法抽取平台的通知》,将双随机检查计划、抽查结果及违法问题查处结果及时推送至门户网站和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双公示”。在互联网一体化平台公开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数据。三是普法执法有机融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普法工作融于法治宣传教育、信访接访和行政监管等各项工作之中,组织了《信访工作条例》、《建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范宣贯会及行业管理培训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集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接收人大建议18件、主办件12件,协办件6件;政协提案24件,主办件15件,会办件9件,在按期办结的同时实现了与代表委员见面率、办结率、答复率和办理满意率均达到100%。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省“工改3.0版”,及时与省工改办保持对接,实时跟进省州工改3.0版政策出台情况,联合各县直相关部门,确保3.0版重点任务在花垣县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要求,规范审批事项、流程、环节、时限,杜绝“体外循环”,做到清单外无审批;持续督促相关部门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杜绝审批不规范现象;联合工改“四个牵头”部门,持续深化“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规划审批改革,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办理,加快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向工程报建四个阶段全覆盖;加大对建管、质安的督导力度,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研究探索降低企业成本,对标先进地区依法依规研究通过政策性减免、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降低工程报建成本。二是持续提升供水供气服务便利度。在制度上提升供水供气服务规范性、便利性,编制供水供气服务报装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负面清单,清单以外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政企信息共享,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做到水气管线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三同时”,水气企业可实时共享调用身份、电子证照、立项、产权、规划、审批等各类信息,积极推行报装前期服务机制;全面优化水气报装流程,城区企业建设项目首次用水报装实行零资料、零跑腿、零审批、零费用“四零”服务模式。三是持续提升办事效率,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容缺受理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主要评判标准,健全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深化“好差评”现场服务评价,有效引导企业群众参与;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面清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取消前置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推进高频事项的数据库的调用,推行审批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制定了《花垣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花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发挥其在行政决策研究、涉法事务处理、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
九、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谋划总体布局。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模范带头,狠抓学习宣传。今年以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理论及法规政策,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在微信工作群学习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决策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年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945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带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全局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推动“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对《“八五”普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开展普法宣传,同时还根据住建厅编制的普法学习读本印制《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五”普法宣传学习手册》500册及各类宣传资料2500余份发放给市民。
(三)亲力亲为,聚焦重点工作。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促、重要任务亲自落实。比如,亲自部署了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以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等相关问题处置,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关注舆情发展,依法化解纠纷;亲自督促转变工作观念,狠抓行政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规范执法;亲自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签署并发布《关于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形式较为简单,仅限于书面学习和领导领学,深入研讨交流比较少。
三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机制还不健全,离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目标还有差距。
四是法治建设的保障与法治建设任务还不适应,法治队伍和法治人才培养比较薄弱。
五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十一、下年度工作安排
(一)压紧压实创建工作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做好执法体制改革后续工作。落实住建领域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格计划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集中公开信用信息,重点公开不良行为信息。
(五)加强行政执法及监督。进一步深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权利运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及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理顺城管执法内外职能职责和工作边界,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