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招商公告

花垣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7 字体大小:

为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有力推动花垣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建设,经花垣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 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定项目投资运营管理人。招商人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人为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将项目具体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花垣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性质对花垣县城区路内停车位(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条件下施划车位)、公共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

3. 项目选址范围 花垣县中主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停车场。

4.建设内容及规模   花垣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含路内临时停车位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子系统、城市诱导子系统、停车APP子系统等。

(1)平台搭建:搭建智慧云停车平台;路内临时停车智能管理子系统(地磁安装等相关设施)、停车场智能管理子系统(统一接入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城市停车诱导子系统、停车APP、停车服务板块及信息化服务板块。

(2)设备安装:对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设备安装如地磁、道闸等设备。

根据花垣县中心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300个,公共停车场55个,停车位3605个,合计3905个停车位。

5.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和社会融资。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路内临时停车位

300


2

公共停车场停车位

3605


6.建设工期   招商协议签定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二、投资、建设、运营方式

1. 投资人必须按照招商人确定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标准进行投资建设。

2.投资及收益方式:

(1)最终确定的项目投资人具体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具体事宜,所需资金全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运营期限20年。

(3)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  花垣县物价部门核准的   文件执行,运营期间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物价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4)每年度按双方签定的协议准时向招商人支付当年度运营管理费,运营服务期满,投资所形成的所有资产和运营管理权全部移交给招商人,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投资运营协议为准。

    三、投资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资人必需为中国境内独立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失信名单、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缴纳报名保证金10 万元,采用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户名: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账号:4300 1510 3730 5250 2061);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项目名称(花垣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

3.保证金退还方式:最终确定的项目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平台运营上线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自项目投资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投资人确定后,如非花垣本地企业,应在花垣县重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专营本项目。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地点: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文心路12号金宏帝景酒店综合楼(同道楼)8楼

联系人: 符彪

联系电话:15974314913

报名时间: 2020年 8 月28 日至2020年9 月4日下午5:30分止。

    报名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保证金转账凭证。

4.报名时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400元/份,一经售出,谢绝退还。

    五、招商人及代理人

    招商人名称: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花垣县花垣镇赶秋北路101号

    联系人:杨慧

    电话:18007430823

    代理人名称: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文心路12号金宏帝景酒店综合楼(同道楼)8楼

    联系人: 符彪

    联系电话:15974314913

    六、招商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商公告在花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ancheng.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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