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垣县石栏镇雅桥卫生院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告
关于花垣县石栏镇雅桥卫生院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花垣县石栏镇雅桥卫生院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花垣县花垣镇柑子园南路19号
邮 编:416400
联系电话:0743-722710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花垣县石栏镇雅桥卫生院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花垣县石栏镇雅桥村 |
建设单位 |
花垣县石栏镇雅桥卫生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花垣县石栏镇雅桥卫生院选址位于花垣县石栏镇雅桥村,建设内容,规划于花垣县石栏镇油麻村新建雅桥卫生院新院区,原位于石栏镇雅桥村的老院区不再运行,原有用房及占地由政府统一回收另做他用。但由于雅桥卫生院新院区审批流程未通过,实际上新院区未建设,为满足乡镇基础医疗卫生服务,现雅桥卫生院老院区保留,对其进行补办环评手续。占地面积2157m2,工程内容包括:1栋门诊楼、1栋住院楼、1栋住宿楼、1栋食堂,设有50张床位,共有职工35人,卫生院不设传染病房、结核病房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电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设置收集、处理食堂油烟的净化装置和油污分离设施,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高空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密闭设置,减小恶臭气体的无组织逸散。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给排水管网,各种管线应标识清晰,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生活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下游花垣县石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外排至兄弟河。 3、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医疗固废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严格科室分类收集交接、转运操作规程,做好交接、消毒登记,规范收集点标识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和包装袋,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时清洗消毒,张贴警示标识。制定交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相关规定收集转运医疗废物,交由湘西自治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置,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医疗废物、废弃紫外灯管、栅渣及污泥、化粪池污泥、废药物、药品等纳入危废管理,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理。其中,栅渣及污泥、化粪池污泥等需消毒灭菌后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消毒粉包装物、废中药渣分类收集处理,纳入城乡同建同治统一处理。废MBR膜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由生产厂家回收。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车辆管理,设置禁止鸣笛,低速行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5、加强辐射安全防护。按规范要求建设辐射装置安置场所。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制定落实辐射安全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应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手续。落实自行监测项目、频次,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及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7、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明确环保专职人员,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