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垣吾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锰渣 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花垣吾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锰渣
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花垣吾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锰渣 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花垣县花垣镇柑子园南路19号
邮 编:416400
联系电话:0743-722710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花垣吾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锰渣 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花垣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花垣吾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0万t/a规模锰渣无害化生产线。(2)27万t/a规模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线,即建筑用轻质隔墙板建设。(3)生产公辅设施,包括办公楼、停车场、供水系统、电力系统、供热系统、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机修车间等。(4)项目无害化和装配式建材展览区等。 项目以电解锰渣为原料,通过经过无害化处理技术将第Ⅱ类一般工业废弃物的电解锰渣转化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再采用专利技术对尾渣继续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为轻质隔墙板。项目预计年产无害化锰渣27万t/a,主要产品为锰铵合格液(45000t/a)和隔墙板(270000t/a),其中锰铵合格液外售电解锰企业。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烟囱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氨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给排水管网,各种管线应标识清晰,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规范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由雨水管自流至初期雨水池中经过澄清处理后,作为生产补充用水;后期雨水依托花垣产业开发区雨水管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花垣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车间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通过设置的集液沟进入废水收集池后回用;实验检测室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后返回作为生产补充水,不外排;锰渣仓库、无害化渣仓库中堆放产生的渗滤液通过集液沟进入废水收集池后回用。 (四)规范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无害化锰渣其中约50%在项目进行资源化利用,另外50%作为建筑原材料外售。废矿物油、实验检测室废液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现有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安全,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明确环保专职人员,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