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来源: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字体大小: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规定,排污单位应按年度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4〕55号)文件要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需要进行限期清缴,部分单位在2015年至2024年期间,存在违规欠缴情况(详见附件),附件上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地址:柑子园南路19号)领取《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核定告知单》,前往花垣县税务局如数缴清并将完税凭证送至我局政务大厅窗口(联系人:吴红华18774337666)逾期不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花垣县2015年-2024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企业情况表》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

2025715   


花垣县2015年-2024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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