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3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关于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日我局对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7227109                      

通讯地址:花垣县花垣镇柑子园南路19号

2024年7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州环评(花垣)〔20246

202473

附件:

1、关于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2024年7月3日


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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