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关于撤销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环评的公告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关于撤销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环评的公告
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请求撤销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环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2025年3月24日我局同意撤销《关于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花环评〔2016〕84号)》,并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7227109
通讯地址:花垣县花垣镇柑子园南路19号
2025年3月25日作出的撤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撤销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环评的申请报告》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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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
附件:
1、关于撤销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环评的申请报告
2、关于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撤并的情况说明
3、关于对《撤销花垣县民乐镇两河卫生院环评的申请报告》的回复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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