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总预算草案及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花垣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总预算草案及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4 字体大小:

2020年花垣县本级预算公开目录:

1、………………预算草案报告

2、………………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3、………………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4、………………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5、………………预算公开套表

6、………………2019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7、……………….2019年度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8、………………2020年度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9、………………2020年度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

10、………………2020年度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1、………………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花垣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财政总预算草案及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51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长 钱杨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花垣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总预算草案及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尖锐、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的严峻形势,力同心、砥砺奋进,聚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花垣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提供较好地财政保障。

(一)全口径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216万元,同比增长6.8%。其中:税务部门完成59087万元,同比增长2.93%;财政完成18129万元,同比增长21.73%。税收收入完成56718万元,同比增长3.89%;非税收入完成20498万元,同比增长15.78%。全县地方收入完成50460万元,同比增长10.36%。税收收入占比为73.45%,同比下降2.06%;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40.62%,同比增长1.9%

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6999万元,同比增长10.7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963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3690万元,基金转移支付691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615万元,同比增长7.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76万元,同比增长1.8%;国防支出224万元,同比下降26.07%;公共安全支出7356万元,同比下降23.65%;教育支出49294万元,同比增长4.49%;科学技术支出1250万元,同比下降18.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64万元,同比增长181.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83万元,同比增长0.12%;卫生健康支出38325万元,同比增长10.2%;节能环保支出15472万元,同比增长55.31%;城乡社区支出7590万元,同比增长27.73%;农林水支出69801万元,同比增长16.94%;交通运输支出20945万元,同比下降5.7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9万元,同比下降92.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43万元,同比下降31.87%;金融支出134万元,同比下降30.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889万元,同比增长133.54%;住房保障支出11085万元,同比下降42.9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82万元,同比下降23.2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049万元,同比下降24.6%

政府性基金支出44879万元,同比下降8.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008万元,同比下降30.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484万元,同比下降22.3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53万元,同比下降20.5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657万元,同比增长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349万元,同比增长22.2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1万元,同比下降24.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415万元,同比下降2.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069万元,同比下降52.68%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3087万元,同比增长64.8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20万元,同比下降0.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897万元,同比下降1.6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348万元,同比增长7.1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6万元,同比增长28.0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713万元,同比增长11.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663万元,同比增长230.44%(企业养老保险从71日起由省级统筹,上划3423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5万元,同比下降97.4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同比增长25%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2019年上级财政安排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总额为30200万元,其中:用于土地储备17700万元、319国道项目1400万元、两供两治污水处理1100万元、消化大班额400万元、化解债务8500万元,偿还外债1100万元

(三)全县预算执行特点

1.部门深度合作抓收入,收入有所提升。在矿业环境综合整治影响下,财税部门深度合作,联合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积极作为、勤征细管,财政收入有所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216万元,同比增长6.8%;地方收入完成50460万元,同比增长10.36%;税收收入完成56718万元,同比增长3.89%;非税收入完成20498万元,同比增长15.78%

2.上争资金力度加大,民生事业发展得到进一步保障。2019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6999万元,同比增长10.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7615万元,同比增长7.22%。其中民生支出223452万元,同比增长6.5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21%;八项支出192446万元,同比增长5.95%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预算收入下滑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282万元,同比下降23.2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5万元,同比下降97.45%受供给和需求结构不匹配、市场价格下滑、政策变化及市场需求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土地出让及土地增减挂钩两项基金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矛盾凸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8484万元,同比下降22.3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3087万元,同比增长64.87%收入下滑主要原因:2018年花垣县实施失地农民政策,失地农民大面积参保增加,当年企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突增,2019年失地农民参保人数减少,两项养老保险收入较上年减少,但与2017年同期完成数持平;②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养老金缴费率由20%19%下降至16%,当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企业养老保险收入较上年减少;③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受征收系统不完善等因素导致多家单位不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①矿山整顿,失业人员增加,失业保险金支出增加;②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及人数增加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当年支出大于上年;③企业养老保险从71日起由省级统筹,上划34230万元,支出较上年大幅增长。

(四)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集中财力突出保障“三大攻坚战”

一是备足“粮草”坚决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冲刺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多渠道筹集资金力推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000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0537万元;确保了全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产业发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雨露计划”等项目顺利实施,为全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稳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规范PPP项目管理,全面规范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坚持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按照“对标对表、逐一解剖、一债一策”原则,千方百计降低利息成本。始终坚持严控债务总量不增长、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兜牢财政运行“三条”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28家转型合并成5家县属国有企业,保留2家融资平台公司,五项管理考核制度和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方案、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已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转型后的县属国有企业实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凝心聚力打赢矿业环境治理攻坚战。矿业环境综合整治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财政部门深化责任意识,真金白银参与攻坚战,2019年,统筹中央、省、州、县各级资金共计33000万元,投入到矿业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生态考核监测、生态质量考核等矿业环境综合整治,凝心聚力打赢矿业环境治理攻坚战。

2.抓好民生支出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统筹财力保“三保”保“民生”。2019全县民生支出223452万元,同比增长6.57%,占总支出的68.21%二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完成教育投入49294万元,整合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夯实基础教育。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扶贫助学和津补贴激励机制。继续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工作津贴,学生营养计划;继续对全县的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残疾、特困生家庭实行从幼儿到高中的15年教育资助全覆盖政策和农村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奖励政策。三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顺民意”。加大医疗卫生投入,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政府兜底”“一站式”结算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全覆盖。县财政在为城乡居民参保每人每年补助医疗保健费30元基础上,再对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实行参保补贴:对其他建档立卡户个人缴费部分再给予90元补助;对兜底户、低保户、五保户、计划生育两女户、独生子女户、重度残疾人个人参保费用全额补贴。大病保险筹资金额由原来55元提高到60元;报销起付线由1万元降到8千元(建档立卡户起付线减半);报销封顶金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建档立卡户不设封顶线)。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55元提高到69元;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取消“收支两条线”管理,2019年起每年给予乡镇卫生院2450万元保障;抓好村卫生室全覆盖建设,强化基层公共服务保障。四是及时发放惠民惠农补贴“惠民生”。已实现医保资金惠农补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惠民补贴10130647万元,其中普惠制惠农补贴9121676万元,扶贫类补贴108972万元。五是不断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强基础”。村级、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4852万元。其中:全县村干报酬2535万元;社区、居委会经费611万元;村办公经费794万元,其他经费912万元。

3.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管理规范

一是政府采购行为更加高效节能。2019年,我县共执行政府采购60批次,其中公开招标35批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规模11560万元,实际合同金额10803万元,节减资金757万元,节支率达6.55%二是财政投资评审效率、质量“双提升”。通过软件升级、优化模块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评审效率,2019评审项目86个,审查资金达112604万元,审定资金95528万元,审减资金17076万元,综合审减率15.16%三是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全面落实。20191月开始,财税部门深入合作,积极做好社保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机关事业的社保费(不含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税务部门征收。20195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渠道和方式不变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20%19%均降至16%四是减税降费助企业发展“轻装上阵”。联合发改、税务部门,形成减税降费协调会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从2019年二季度开始,在已实施个人所得税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按50%顶格标准减征“六税两费”等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基础上,又按上级要求推出“实施增值税实质性减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2019年全县新增减免各项税费约1.8亿元。

4.抓牢基层党建促进各项工作大提升

一是强化党建理论武装,不断提升党建理论水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把握总要求,盯紧目标任务,狠抓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确保了主题教育取得一定成效。二是扛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方式,局班子成员轮流主持九事联动,主题党日起到了相互影响、相互带动、相互鼓励作用。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纵深推进“互助五兴”农村基层治理模式。进一步健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以板塘村为试点,采取“1+1+5帮带和“大评小奖”方式,纵深推进“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实施。四是突出党员教育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着力以实践教育为抓手,不断增强干部为民的感染力,组织党员干部为保靖县葫芦村官庄镇受灾群众及联系村贫困学子募捐。通过不断夯实党建基础,锤炼干部担当本领,筑牢基层党组织“堡垒”,有效促进财政各项工作提升,圆满完成了预算调整后各项目标任务,基层党建、政府目标管理、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均取得了“好成绩”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预算法》,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三保”“三基”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过“紧日子”思想,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面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20年花垣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5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1950万元,同比增长26.86%;非税收入16550万元,同比下降19.26%。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81.3%,同比增长0.07%;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29.82%,同比下降3.21%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支出的收入为321888万元;其中:地方收入55500万元,上级财力补助收入77649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转移支付收入77840万元(非财力性收入以实际收到为准),增加收入和向上级争取财力性补助资金51719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80万元。

2.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标准

一是工资按上年11月底实有人数计算。二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12%计算。三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7%计算。四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16%计算。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8%计算(实际发生时执行)。五是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0.7%计算。六是生育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0.5%计算。七是计提当年11月份基本工资作当年13月份工资。八是差额人员及临聘人员工资以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为准,参照上年度安排。九是在职人员(进工资中心人数)医疗铺底金每人每年1200元。十是村干报酬按组织部最新文件测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标准

按县编办提供的最新编制数计算,年标准为:五大家及常委部门公用经费20000//年;政法部门及纪委20000//年;公安局、交警队及林业公安25000//年;乡镇公用经费(含农科园和边城景区管理处)15000//年;从2019年起乡镇卫生院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所有支出实行包干制;其他单位行政人员10000//年,事业人员8000//年;中学按初中生在册人数21//年,小学按小学生在册人数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参加车改的单位按花机关事务〔20171号文执行,标准为5万元//台。村级报酬标准:一是村干报酬及标准(按村包干制):人口在1000人以下,村干报酬10万元;10003000人的村,每村12万元;3000人以上的村,每村15万元。以上属于合并村的,每村再增加2万元。二是量化村主干职务待遇:村主干总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其中基础报酬占60%,绩效奖励占40%。具体报酬方案(含绩效奖励)由村支“两委”根据实际制定呈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备案。原则上,村支书基本报酬基数不低于2.4万元/年,村主任或专职副书记、其他专干的基本报酬按村支书的90%70%的比例确定。推行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年平均报酬不少于4万元。三是村级其他人员工资: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分为五个档次:连续任职2届或6年(260//月)、连续任职3届或9年(320//月)、连续任职3届或9年以上(380//月)、累计任职3届或9年(260//月)、累计任职3届或9年以上(320//月);村民委员会主任为:连续任职2届或6年(220//月)、连续任职3届或9年(280//月)、连续任职3届或9年以上(340//月)、累计任职3届或9年(220//月)、累计任职3届或9年以上(280//月)。其他退职村干为:连续任职2届或6年(200//月)、连续任职3届或9年(240//月)、连续任职3届或9年以上(300//月)、累计任职3届或9年(200//月)、累计任职3届或9年以上(240//月)。4070老党员100//,县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月,乡镇人大政协委员50//;四是村级办公经费:1000人以下的村办公经费3万元;10002000人的村办公经费为4万元;2000人以上的村办公经费为5万元;由县财政安排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万元//年。五是社区及居委会经费:每个居委会办公经费按26000/年包干。居委会人员工资为:支书报酬15000//年、主任报酬15000//年;每个城镇(花垣镇、民乐镇)社区包干按300000/年(含人员工资),每个城镇社区每年由县级财政安排5万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每个乡镇(边城镇)社区包干按150000/年(含人员工资)。

3)项目支出。按照“压专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安排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888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05851万元,对乡镇补助支出为16037万元。

2020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24万元、国防支出19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133万元、教育支出5846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76万元、农林水支出505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71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62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转移性支出6364万元。

2020年乡镇补助支出16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农林水支出8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1万元。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支出的总收入为32188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支出32188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341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基金收入14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8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地方农网还贷收入120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214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341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支出9800万元(用于改善矿区民生及环境污染治理、土地增减挂钩成本、安全生产专项及其他等),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支出2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900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121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0206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里统一测算),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39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1017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36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01万元。

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80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81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54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90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36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48万元。当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1040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0万元,其中:花垣县农村商业银行分红收入200万元、村镇银行分红100万元,民爆公司股权收入10万元,鼎云公司股权收入2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30万元,其中调入公共预算18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维修维护15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打好“铁算盘”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一是持续纵深推进财税部门深度合作,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存在的问题,强化征收部门目标责任与收入协调工作机制,汇聚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强大凝聚力。二是狠抓重点税源税收,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实现财税部门和综合治税成员单位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坚持依法征管、勤政细管,做到应收尽收,狠抓收入质量,确保均衡入库。三是狠抓土地出让及增减挂钩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增收入库,壮大财政实力。四是强化财源培植,狠抓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优质产业发展,通过运用新增债券资金、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等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大力发展培植财源,紧紧依托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等“四区”建设,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财源收入的广度、深度。五是大力清理消化历年结转应付未付款项及财政暂付款,严格压减挂账规模,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六是进一步盘活资产和财政存量资金。一方面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确保收益及时缴纳入库。另一方面,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收力度,明确结转结余资金范围,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全额收回预算统筹安排,从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七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三大攻坚战”及其他等方面资金支持。

(二)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为导向,优化支出结构抓好财政支出管理。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下大力气压减一般性支出,在2019年压减10%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有保有压”“能增能减”原则深度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财政支出优先顺序,兜实兜底“三保”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战胜风险挑战,赢得发展主动。三是严格支出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一般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政策。预算安排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将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作为重大项目决策的必要前置环节,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不予支持,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立项。

(三)以精准施策补短板、强弱项为着力点,全力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三大攻坚战”

一是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供给。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开辟支付和采购“绿色通道”,确保防控资金及物资以最快速度下达到相关单位,强化防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全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年度化债方案,预算安排59000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32299万元,完成91299万元年度化债目标,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预警及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县属国有公司的规范管理,通过“项目贷”等措施缓解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压力,牢牢守住不发生风险事件和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全力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完成4200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任务,县本级预算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10082万元,大力支持产业扶贫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精准脱贫“十项工程”取得全面胜利。强化资金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严格催办函及“约谈”制度执行到位,督促责任部门加快形成物化支出,严防资金趴账,确保扶贫资金有效发挥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四是全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胜利。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0000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力支持推进矿业环境综合治理,打好打赢碧水、蓝天、青山、净土“保卫战”。

(四)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重要指示。一方面,加力提效,聚力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州政发20201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推进重要政策落实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的通知》州政办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免企业相关税费、减轻企业用能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进企业“轻装上阵”,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与财政增收。另一方面,聚焦民生保障,着力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重点领域,纵深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发展,不断补齐民生短板,把资金花在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以实现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纵深推进财税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确保在7月份完成并上线,实现网上办理国库支付业务,财政支付将由“签字画押”转变到“电子盖章”,践行“放管服”改革“一次性办结”和“零跑腿”,有效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促进财政运行效能大幅提升。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改革及监管,健全财政投资评审及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财政运行规范、高效、阳光。

(六)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标准,建设廉洁机关锻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班子带头扛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四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以党建引领为抓手,以今年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检为契机,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廉政意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强大的财政队伍。

各位代表,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完成年度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充满诸多挑战与困难。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保持定力、顶压前行、担当作为,为加快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四个花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前的“财政总收入”,由县本级地方收入和上划中央、省级收入组成。上划省级收入为在县内缴纳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归属县本级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省分享部分;上划中央收入为在县内缴纳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归属县本级的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中央分享部分。在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为了避免与预算体系中其他预算收入混淆,从2012年起各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改称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口径上与2012年之前的“一般预算收入”相同。

地方收入:由缴入县级金库的税收收入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组成。也指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扣除上划中央、省级收入,由我县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社会保险基金: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转移支付: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套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的、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

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

民生支出:我省对财政民生支出统计范围界定为:财政对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6个方面的支出。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政府性债务: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是政府用信用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政府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后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以上三类债务不能简单相加。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PPP项目:采取一种新的融资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实施建设的项目。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六稳”“六保”20204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赴陕西就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调研,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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