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花垣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来源:花垣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1-03-18 字体大小:

  一、《湘西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修订内容

  根据国家关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有关规定,删去第十三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农村村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

  乡村公路沿线农村成年劳动力投入建勤义务工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二、花垣县农村公路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国家扩大投资的战略机遇,集中财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行路难”问题,农村公路建设长足发展。2005年我县在湘西州率先实现村村通公路;2006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畅通工程800多公里,92%的建制村开通水泥路;先后完成县通乡公路提质改造170公里,18个乡镇有16个实现了县到乡公路水泥硬化。截至目前,全县公路密度达1.53公里/平方公里,基本形成了以县乡道路为骨架、通村公路为网络的交通路网体系。

  三、湘西州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明显滞后。湘西州农村公路建设远远滞后于周边地区,公路密度小、等级低、通达条件差。全州公路密度63.9公里/百平方公里,等级路占总里程的28.3%,公路通乡“黑化”率不足60%,有80多个村不通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中近90%是等外级路,80%以上的无路面,处于“晴通雨不通,小(车)通大(车)不通,货(车)通客(车)不通,人通车不通”的状况,严重制约着农民脱贫致富,影响新农村建设。

  (二)投入标准偏低。目前,农村公路建设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投入。县乡公路建设投入标准仍为2002年确定的每公里58万元,通村公路建设投入标准为每公里15万元,只及邻近贵州省松桃县、重庆市秀山县的一半。湘西州地处武陵山区,桥涵和深挖高填等工程量大,县乡公路每公里建设成本达75万元,通村公路每公里建设成本达25万元,分别比平原地区高35万元、10万元,加上近几年建筑材料和人工等价格上涨,农村公路建设面临巨大资金压力。

  (三)地方配套难到位。一直以来,上级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地方配套40%。虽然去年中央已明确,中央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取消西部地区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省里也相应出台了有关政策。但目前这一政策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湘西州各县市都是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力十分有限,难以确保农村公路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四)技术标准低。一是原有的公路建设标准低。全州现有的县乡公路路基宽度在4.5米以下的占总里程的45%,4.5-6米的占50%。按照县到乡镇公路四级标准实施改造,路基拓宽改造工程量得很大。全州通村公路路基宽度在4.5米以下的占78%,其中3.5米以下的占38%,按照通畅工程建设标准,近80%的通村公路必须进行路基拓宽改造,工程投入很大。二是新改造的公路设计标准偏低。湘西自治州大部分县乡公路的改造按照山岭重丘4级标准设计,路面宽5.5米,水稳层15厘米,面层22厘米;通村公路按照山岭重丘4级标准设计,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3.5米,错车道每200米一个。随着大吨位载重车辆快速增加,现有道路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难以适应农村发展需要,形成新的农村“行车难”问题。

  (五)养护不够到位。目前农村公路养护以县为主,省、州、县、乡镇各级财政共同投入,投入标准为:县乡公路每公里每年8000元,乡道每公里每年3000元,村道每公里每年600元,连最起码的人员工资都无法支付。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车辆增多,养护资金缺口越来越大。由于投入不足,农村公路仍然实行公路站包干养护,养护市场化难以推进,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责任难以全面落实,养护质量不高,不少损毁严重、路况差的公路长期得不到及时维修。

  (六)安全标准低。湘西地区公路坡陡、弯多、路窄、线型差、排水不畅,受投入和设计标准的限制,农村公路缺乏安全防护设施,车毁人亡的事故时有发生。

  四、关于湘西州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一)加大湘西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建议省里在“十二五”时期,增加对湘西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扩大道路建设规模,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湘西州农村通达、通畅工程建设,并全面启动寨寨通、组组通公路工程,将农业生产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二)适当提高山区公路建设投资标准。建议省人民政府组织省交通、发改、财政等部门开展调研,根据山区实际和市场变化情况,对现有的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定额进行修订,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县乡公路改造单价预算,从 58 万元/公里提高到90万元/公里,乡到村公路改造单价预算,从15万元/公里提高到30万元/公里, 

  (三)取消农村公路建设地方配套。湘西州是老少边穷地区,是全省唯一纳入西部开发范围的地区,也是全省唯一一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属于公益事业,希望省里在安排湘西州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时,全面取消地方配套。

  (四)提高湘西地区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对现有农村公路设计标准结合山区特点和时代发展需要进行修订,县乡公路路面由以前的5.5米高到6米,水稳层由15厘米提升至20厘米,面层由22厘米提升至24厘米,以延长其使用年限,提高通行能力。

  (五)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一是在乡镇增配交通管理机构和人员,大乡镇安排2个管理人员,小乡镇安排1个管理人员,主要承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农村公路管养的组织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成本测算,制定符合山区实际的的技术规范、养护定额和验收标准,将现有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予以适当提高。三是积极稳妥推行道路养护市场化,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专业化养护公司,实行合同管理。

  (六)在湘西地区启动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按每公里15万元标准,加大对县到乡公路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

  (七)对湘西州“十一五”时期实施的通畅工程给予适当补助。比如花垣县在“十一五”时期累计实施县到乡、乡到村通畅工程近1000公里,主要依靠县里筹集资金投入,加上比国家技术规范规定增加1米以上,交通建设成本比平原丘陵地区要高出50%以上,造成我县交通建设缺口资金达2.7亿元;我县涉矿道路建设标准大幅提高,共形成缺口资金达1.2亿元;近两年建筑材料和人工工资大幅上涨,由此造成交通建设缺口资金1800万元;我县县本级财力十分有限,请省人民政府在安排通畅工程资金时,按照“十二五”时期投资标准,对我县提前实施的通畅工程给予专项补助。

  (八)研究制定公路抗害救灾准备金制度。由省、州、县三级财政从税收、捐款等多种渠道筹集预备资金,对因特大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损毁进行及时评估、投资、抢修,确保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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