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念好“四字经”力推矿山整治整合

花垣念好“四字经”力推矿山整治整合

来源:花垣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0-31 字体大小:
  去年以来,花垣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抓整治、推整合、保产业、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实现转型发展为目标,念好“法严质和”“四字经”,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科学、规范、安全,确保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念好“法”字经,指导整治整合
  整治整合前,为确保整治整合工作依法、科学、有序推进,由县领导带队专程赴云南、山西等地考察学习。结合花垣实际,分别制定《花垣县民乐锰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花垣县铅锌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先后出台了《花垣县民乐锰矿区资源整合评估办法》、《花垣县锰、铅锌矿山停产整治工作方案》等30多份指导性文件。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9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据,指导整治整合工作。同时,专门从省湘和律师事务所请律师肖志刚常驻花垣整治整合办全程指导,确保矿山整治整合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念好“严”字经,力推整治整合
  花垣县委书记彭益、县长麻超负总责,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五大家”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治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脱产办公服务;成立了10个由县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整治整合工作指导组,深入矿区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指导乡镇及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整合工作。先后召开300人以上工作布置会30余场次,现场推动会100余次,调研座谈会等各类会议200余场次。统一标准。凡是未参与整合的、非法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洞,一律按照相关要求限令停产、进行整合。严格要求。所有矿山按照一个矿体(区)一个法人、一套开发利用方案的原则进行整合,整合的矿山必须符合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生产、统一产品销售、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安全生产管理的“五统一”要求。捆绑责任。每个指导组由各县级领导任正副组长,直接分管到乡镇打区,乡镇主要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直接捆绑到采区、到工区,明确整合时间和任务,方式和方法。同时,各法人代表、业主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停业整治整合责任状。打非治违。组建两支队伍,一是以公安、国土、安监、环保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打非治违队伍,专门处理非法开采、违法开采行为;二是以乡镇为主的常年矿山巡查队伍,在矿山进行昼夜巡逻。
  
念好“质”字经,优化整治整合
  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进矿山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法人结构治理,花垣县召开锰、铅锌矿山企业整改实施建设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现场经验交流会,推介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先进企业典型及其运作模式,摸索和提供了符合花垣矿山实际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和经验,引领和促进了整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同时,严格按照锰锌矿山复产验收程序和锰锌矿山整合复产验收标准落实整治整合。按照提出整改、复产验收、复产审批等程序有序推进。严格把握整合验收、现场验收、软件验收,计3大项34个小项标准,确保企业的整治整合质量,促进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念好“和”字经,和谐整治整合
  锰、铅锌矿山整治整合实质属于各方利益格局的调整,如何处理分配好各方利益关系,实现“和谐”整合,维护社会稳定是关键问题。花垣县对此高度重视,整合各部门力量,抽调工商、税务、公证、律师15名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同时,按照总量适度、优化布局、以优并劣、关小留大的原则,坚持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兼顾各方利益,协商为主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分类突破的原则,扎实推进。使各业主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创造出了平均分股、进尺定股、硐数确股、兼并独资、要素比例确定股权等灵活多样的整治整合模式,促进了和谐整合。目前,全县矿山整治整合已基本完成,并进入成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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