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 保障改善民生

践行司法为民 保障改善民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3-19 字体大小:

公正司法为民系列报道之一:

    近年来,花垣县司法行政系统着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合法权益。

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创新思路,推动“大调解”工作有效开展。县司法局在全县18个乡镇306个村(居)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设立了花垣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性领域的有效延伸。主导联合出台了《湘渝黔少数民族边区平安建设协作办法》,创建了人民调解等六大边区协作机制,确保了湘渝黔边区连续十年的和谐稳定。2012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9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39件,调处成功1819件,调处成功98.9%,防止群体性上访21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5件,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力、调解不公而引发的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

落实帮教安置社区矫正

    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抓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安置帮教人员接回率、安置率、帮教率和政策落实上下足工夫,全面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有效管控。目前,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413名,重新犯罪率为零。

    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社区矫正机构网络,完善了矫正工作从组织到部署、从协调到管理、从监管到解矫、从指导到督察,无缝连接、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编印《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记载册》,对矫正人员进行行踪登记制,实行一对一帮扶管教,进一步巩固矫正工作成效。目前,全县在册矫正在册对象256人,累计接受307人,累计解除矫正51人 。       

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在全县18个乡镇306个村(居)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工作室,乡乡有法律顾问,村村有法律服务工作者,八大社区建立律师服务工作室,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得到健全。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服务,开辟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流动人口等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2012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6件,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48场次,接受法律咨询960多人次。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

    相继成立了政府律师服务团,主动依法参与综治维稳、政府部门信访、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法律咨询。为社会各界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达60多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办理各类诉讼案件600多宗,非诉讼法律事务260多件。近年来,全县公正行业年均办理公证业务500余件以上。鉴定案件200余件左右,无一件因执法不公而遭到投诉,实现了零投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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