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工作启动
11月7日,花垣县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启动会。这标志着该县分级诊疗制度试点拉开帷幕,也意味着“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尴尬、错位诊疗现象,将在花垣率先得到改变,并为全州深化医卫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据了解,分级诊疗制度是指除危急患者、急诊患者、手术病人复诊患者和其它特殊情况外,城乡居民在首次就医时,原则上应在当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首诊;对于首诊医疗机构无法处理的疾病,则根据患者病情,帮助转诊到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病情稳定后再转回当地,由基层医生进行回访和追踪。这种就医模式,旨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引导病人合理看病就医,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在开展分级诊疗制度试点过程中,该县将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多渠道培养和引进,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每万居民有2至3名全科医生;健全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60%,并可提取不超过50%的年收支结余,作为单位当年的职工福利、奖励基金;鼓励县内二级医院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执业,建立县人民医院与5个中心卫生院组成的综合性医疗联合体,积极探索基层医疗签约服务制度。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患者分流就诊。除急诊、抢救外,未经转诊到县级或县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下调报销比例20个百分点;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对乡镇卫生院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实行医保资金结算联审制度,对无转诊转院手续的,不予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同时,完善药品配送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实现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强化药品监管,对药物目录、药品定价、医务用药和辅助性用药等环节实施跟踪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建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规惩戒制度和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目前,该县已对分级治疗、转诊程序,特殊情况住院办理程序,以及实行双向转诊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反相关程序和规定,不履行告知患者转诊转院义务,致使参保对象未能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花垣还明确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总体目标。2016年,明确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初步建立疾病诊疗目录。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县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由县级医院向乡镇转诊的人数年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