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花垣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垣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花垣县花垣镇赶秋南路99号(政府五楼统计局);电话:0743-7218748;邮箱:hytjf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花垣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工作来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23年度花垣县统计局通过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对外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4条,其中统计信息4条,统计数据10条。截至202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均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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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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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1、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一是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即将超期、更新不及时、不充分的栏目尽快补充完善;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继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推进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实现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