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花垣县节能降耗稳步推进

2010年花垣县节能降耗稳步推进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9 字体大小: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矿山整治整合、锰行业和铅锌行业战略整合。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州顺利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任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能源消费基本情况

  (一)能源消费增幅继续回落。2010年,在矿山整合大环境的影响下,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8.39亿元,同比降低10.6%;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7.52万吨标煤,比上年同期下降17.4%,能耗降速高于生产降速6.8个百分点,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为0.33吨标准煤/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17吨标准煤/万元。

(二)电力消费仍占较大比例。

2010年,花垣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合计31.2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3%。其中,原煤消费3.69万吨,折合成标准煤2.64万吨,同比下降33%;汽油消费268吨,折合成标准煤394.34吨,同比下降70%;柴油消费50294吨,折合成标准煤71282吨,同比增长1.67%;电力消费173731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14%。原煤属消耗大、污染高的能源品种,其消费增幅低于各能源产品消费合计的平均增幅;电力作为洁净能源,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的68.2%,仍然是我县规模工业最主要的能源消耗品。

(三)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三大行业。

2010年花垣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这三大行业产值67.93亿元,占全部规模工业产值89.33%,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50899吨标准煤,占全部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1.1 %。三大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去年均有所下降。

(四)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仍居高不下。

201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年耗能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有四家(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东方锰业股份有限公司、花垣太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振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大能耗企业的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24%,能源消耗却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的30%,单位增加值能耗降速缓慢。  

2010年,花垣县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继续保持良好的下降势头,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的“矿山整合”工作。

一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抓整治、推整合、保产业、促发展”的理念,继续严格按照省州批准的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矿山整治整合、锰行业和铅锌行业战略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加强服务指导,积极协助企业加快整改、加速办证,找准突破口,抓紧完成锰矿山整合后续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铅锌矿山整合。进一步捆死监管责任,坚持日常巡查监管和严格执法,坚持“露头就打”,严防弄虚作假、非法违法生产。从土地、融资、项目、资源、电力等方面落实政策,加快推进锰、锌企业整合,重点支持湖南东方矿业集团生产线建设;加快推进涉锌企业纵向整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禁违规新增锰、锌选冶产能。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了矿产开采次序,为我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节能意识有待提高。

花垣县工业企业多为涉矿企业,企业利润可观,且行业竞争相对不大。许多企业只顾加大投资,扩大生产线,不重视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落后、生产成本过高、能耗大的局面长期未能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行业能耗偏高。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这三大重点能耗行业节能降耗任务艰巨,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长期以来居高不下,且能耗总量有不断上升趋势,对我县本就紧张的电力的供应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三)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全县经济严重依赖矿产开采,这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且使得长期以来我县单位增加值能耗降速缓慢,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冲突日趋尖锐,如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我县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将面临巨大挑战。

   三、对策建议

  (一)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控制煤炭消费量,减少原煤直接燃烧的数量,推广各种经济有效的煤炭洁净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2、提高优质能源使用比例,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水电等清洁能源,以促使能源产品升级换代。

3、要开发新能源,寻找替代能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改善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缓解资源环境的压力。

(二)抓住机遇,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  

建立健全市场机制,综合运用价格、财税、信贷等手段。深化重要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施差别化能源价格政策。继续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产品差别电价标准,使企业能够主动地、自觉地淘汰高能耗设备和产品。合理调整成品油和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等资源能源的价格,促使市场主体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制定鼓励节能降耗的税收政策,完善资源税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金融倾斜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从而抑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扩张,有效控制能耗增长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循环利用水平

  把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作为推动节能降耗的战略性举措,加大资金、技术、人员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广以企业为主体、以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步伐,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试点工作,不断积累经验,提升循环利用水平。

(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扩大节能降耗重点关注面。  

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重点耗能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要大力推进居民生活节能降耗,促进社会生活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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