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工业集中区建设西路和新生屯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花垣工业集中区建设西路和新生屯路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花垣县城乡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17100.34万元
5、建设地点:花垣工业集中区内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2.67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建设西路与新生屯路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配电工程、等主要工程。
建设西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2450米,路基宽度40米,其中车行道为2×16米,人行道为2×4.0米。
新生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1450米,路基宽度21米,其中车行道为2×7.5米,人行道为2×3.0米。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及运营期的汽车尾气。施工期的扬尘将对沿线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这种污染是短期的,工程结束后,将不再存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场地围挡等相应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项目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影响。道路建成后周边设置一定量的绿化隔离带,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可以得到进一步减小,总体来说,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大,叠加本底值后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水环境影响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施工期的主要影响是施工机械的含油废水、施工建筑材料扬尘飘落入水、施工生活污水等。本项目施工期通过设置沉淀隔油池等措施可以有效的减缓施工生产废水,此部分废水经过处理后可回用生产,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外运作有机肥使用。营运期主要废水是地表径流,地表径流通过道路两侧排水沟收集后引至现有排水系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各项废水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营运期地表径流通过道路两侧排水沟收集后引至现有排水系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噪声来源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营期过往车辆。因施工机械的使用,对施工地段附近居民有较大的噪声影响。应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路段,可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根据运营期噪声预测结果,并从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综合考虑,建议建设西路红线外侧47m、新生屯路红线外侧20m内不新建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从噪声敏感点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建成之后,有噪声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针对远期夜间噪声轻微超标路段,环评拟对其采取设置禁鸣标牌,限速、并对其采取跟踪监测,预留降噪经费的措施。加强集中居民区路段的绿化工作,宜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合理搭配密植,加强道路维护,保持良好路面,通过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本工程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生态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路基开挖以及临时设施占用的土地。施工结束后,临时设施及时拆除并进行恢复,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绿化植物以经济、实用、安全、美观为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土壤、气候条件,根系发达、分蘖力强的树种,建议种植乡土树种,在进行植物配置时,应根据植物生态位原理,结合植物的生长特性和具体地理环境的特点,从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差异来进行植物的选择和配置,要避免引进生态位相同的物种,尽可能使物种的生态位错开,避免种群间的直接竞争,提高单位面积的绿量覆盖,在空间配置上,采用乔灌草进行立体配置。并派专业人员定期浇水、修剪、去除病虫害,保证其正常生长。对于施工中遭到严重破坏的土地,采取土地复垦技术以促使其恢复生产力,一般采用覆盖表土、平整压实,在此基础上通过豆科植物和有机肥等进行改良,加速土壤熟化,恢复生产力,待土地初步恢复生产力时,因地制宜,种植乡土树种。
三、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阶段的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生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和其它关心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
注意事项:(1)您对拟建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意见;(4)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花垣县城乡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青
联系电话:18174339513
花垣县城乡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