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花垣县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湘西州花垣县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来源:湖南花垣高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7-25 字体大小:
 

受湖南花垣高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初步完成《湘西州花垣县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的编制工作。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湘西州花垣县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花垣高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9664.38万元

5、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石栏镇三塘村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占地面积120亩,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分娩舍、配怀舍、后备及公猪舍、兽医室)、办公及生活区(办公楼、宿舍楼、食堂、门卫室、淋浴消毒室)、污水处理区(沼气池、晒渣池、净化池、配套处理池、沼气净化间及操作室、固液分离机房、生物处理池、隔离舍及污水、沼液输送管网)、有机肥加工区(预处理车间、干燥车间、配料造粒车间、分级包装车间、仓库)及场区土石方、道路及围墙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广场、厂区围墙、大门、厂区绿化)等。项目建成后存栏能繁母猪10000头,年出栏仔猪18万头,每年淘汰母猪1600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猪粪便产生的臭气,畜禽粪便臭气是厌氧细菌发酵的产物,臭气中主要含有氨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和甲烷。本环评要求:科学的设计日粮,利用生物方法除臭;加强通风,及时清理猪舍粪便;采用植物提取液喷雾法除臭;生产设施周边加强绿化;规范管理。采取上述恶臭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厂界臭气浓度《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规定,恶臭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本项目沼气产生量约为156.5m3/d57122.5m3/a),沼气进行干法脱硫后,用于场内的生活生产用能,生产用能主要为沼气燃烧用于场区的保温以及有机肥烘干。本项目沼气可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油烟量极小,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废气中油烟浓度小于2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猪尿、猪舍冲洗水、生活污水)采用“格栅+调节+固废分离+水解酸化池+UASB反应器+SBR反应池+接触消毒”处理后排入8000亩排吾云雾茶及边城翠翠红茶叶种植园。本项目废水去向明确,用于茶园农灌消纳具有可行性。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废水、粪便等方式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场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养殖场噪声主要来源于猪群叫声、猪舍排气扇、水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采取一些减震措施,合理管理,项目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养殖区周边200m内无居民等敏感点,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猪粪、病死猪、分娩物、医疗废物、沼渣、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废脱硫剂、生活垃圾等。本项目猪舍干清粪工艺清除的猪粪、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渣和污泥,收集后送至场内有机肥场,制作成有机肥料外卖或者用于排吾云雾茶及边城翠翠红茶叶种植园的栽培肥料,不外排;收集的死猪、分娩废物等由兽医统一收集进行熟化处理再投入安全填埋井;猪在养殖过程中需要注射一些疫苗,属于危险废物,在场区内暂存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一起清运至花垣县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工艺和规模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在营运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在落实本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建议,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的基础上,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和其它关心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

注意事项:(1)您对拟建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意见;(4)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南花垣高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人:龙艳武、龙宇

3、联系电话:1510743108015207431392

4、电子邮箱:2108610540@qq.com

 

                                     湖南花垣高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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