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花垣县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为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可行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相关要求,花垣县人民政府拟就《花垣县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花垣县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6月13日在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
(一)利害关系人代表。与违法建筑处置有关利害关系人采取自愿报名,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从中选取5—10人参加。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花垣县人民政府邀请。
(二)县城区居民代表。县城区内年满18周岁的居民,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确定3—5人。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花垣县人民政府邀请。
(三)其他参加人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相关部门代表、法律工作者等,由花垣县人民政府邀请。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试点工作方案涉及房屋具有违法建筑住户且年满18周岁的居民,以及在县城区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居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电话、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直接到县城南车站二楼填写报名表登记;网上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电子档发送到hyxcjzzb@163.com邮箱;电话报名请拨打0743-7213311。
报名人应当注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7: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花垣县人民政府将于听证会前10天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在花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新花垣”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督员、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相关资料及参会通知送达听证参会人员。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龙胜青
联系电话:0743-7213311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花垣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