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暂定名)(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花垣县人民政府草拟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暂定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
通信地址: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办公室(花垣县人大常委会308室)
邮编:416400
电子邮箱:hyks2024@163.com
附件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暂定名)》(征求意见稿)
附件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暂定名)》起草说明
花垣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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