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8 字体大小:


按照花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有关要求,现就《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1、《预案》修订背景

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91日印发了《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花政办发【201413号),为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次发布;20171012日,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花政办函【2017116号),为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次修订。根据《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环发【201320号)中第二十六条规定,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截至目前,《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过三年有效期限,需开展《花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第三次修订工作。

二、预案修订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分别是: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和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其中总则部分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的衔接、预案的修编、事件的分级等内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组织体系、领导机构、现场工作机构、专家组、指挥关系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各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确保紧急状态下保障应急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各项保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监测预警和预防预警包括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等内容,将环境风险源单位条分缕析,加强监督监管,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同时对预警分级、发布、解除及信息报告等予以规范;应急响应部分分别对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响应措施、指挥和协调、应对工作、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环节作出了相应规定;后期处置部分主要包括安置、补偿与理赔、事件调查、评估与报告三部分内容;应急保障部分建立了预案实施的保障体系,主要包括通队伍保障、物资和经费保障、通讯、交通与运输保障、技术保障;监督管理部分分别对预案演练、宣教培训、奖励与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说明;附则包含名词术语解释,并对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作出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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