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17 字体大小:

一、必要性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测鉴定、维修、更新、改造的业主共有资金,对于保障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

制定依据主要包括:《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五章四十二条,其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出台该《办法》的意义、文件依据等内容。

第二章交存。规定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比例以及交存形式;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两户以上业主的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其业主应当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业主分户账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续交。

第三章 使用。规定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计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以及使用程序,规定了不得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此条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或者委托代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的,业主大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  附则。《办法》实施时间。

鉴于目前我州尚未出售公有住房,因此涉及公有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待今后随着市场的发展,实行出售公有住房后,再对该《办法》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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