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3年9月1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湘西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湘西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持续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依照《湘西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花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相关机构改革等情况,编制了《花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协调县直各相关单位,结合我县实际,在《湘西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涉及我县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花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于9月初,组织召开县直29个相关单位工作部署会,29个单位书面回复,根据相关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调整和编制。
三、基本内容
《花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紧贴我县实际,共五部分内容,县直26个相关部门,241项行政许可事项。
第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体局主管,县教体局实施;将县教体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第二部分:因实施层级调整等因素,新增“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等9个行政许可事项。删除“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等12个行政许可事项。
第三部分: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将主管部门为县发改局的事项2023年版主管部门调整为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许可”的主管部门由县住建局(县人防办)调整为县发改局(县国动办)。
第四部分: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新增“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由县住建局实施。
第五部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