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花垣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花垣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10-18 字体大小:

近日,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花垣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 上级森林防灭火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森林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此,县林业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花垣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办法”)。在征求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上报县政府、县司法局审核。县司法局主要针对《举报奖励办法》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了审查,县林业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了完善。2023年7月20日,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制定出台《举报奖励办法》的意义和政策依据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森林防火期和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花政通20213号)等法规及系列政策性文件。

三、《举报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

《举报奖励办法》共计20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条主要明确制定《举报奖励办法》的依据。

第二条明确举报奖励条件。

第三条明确举报奖励适用范围。

第四条明确《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单位和方式。

第五条明确《举报奖励办法》列出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明确举报方式方法。

第七条明确受理机构。

第八条明确举报受理程序。

第九条明确奖励条件。

第十一条明确奖励标准。

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明确《举报奖励办法》的规范条件。第十七条明确举报奖励资金使用。

第十八条明确举报奖励的遵循原则。

第十九条明确《举报奖励办法》的解释单位。

第二十条明确《举报奖励办法》的执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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