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5-00009
- 文号:花政发〔2024〕6号
- 公开责任部门: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9-11-26
- 统一登记号:HYDR-2024-00004
- 登记日期:2024-11-26
- 发文日期:2024-11-26
花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花垣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花垣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第21次县委常委会、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花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花垣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湘西自治州碳达峰实施方案》(州政发〔2023〕7号)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花垣县碳达峰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湖南系列讲话指示精神,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新思想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传统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为关键,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为抓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用能效率持续提升。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绿色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以上,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州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7%以上,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州下达目标,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低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科技创新主动降碳、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应用支持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以集中式光伏为主、分布式光伏相结合的方式,立足就地消纳,在长新、前湾、祥和、蜂塘等地的闭库尾矿库及荒山坡地建设总装机33万kW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花垣产业开发区、公益性建筑、大型商场等场地推广屋顶光伏计划提高分布式能源利用规模。有序推进生物质发电开发,在农作物秸秆、薪柴、工业有机废弃物和城市固体有机垃圾等资源相对集中地区,有序推进农林废弃残余物等生物质利用,推动生物质气化和沼气集中供气,积极发展生物质替代燃煤。积极支持水电资源整合与综合开发,做好水电挖潜增容工作。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花垣产业开发区、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实行优质煤替代,禁止低品质煤炭直接利用,限制劣质煤的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减少散煤消费。提高燃料使用效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和高效节煤省煤炉灶。加快推进花垣县城镇燃气管网建设和“气化乡镇”工程,推动天然气管道向产业开发区、重点企业、乡镇延伸,力争在“十四五”末实现县城区和重点乡镇管道燃气全覆盖。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在工业园区等能源负荷中心,实现天然气和电力优化互济利用。设立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构建多元化气源供应格局。保持液化石油气站点稳定供应,积极开展各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储存设备的检查验收,保证储存供应安全有效。(县发改局、县城管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骨干电网、城乡配电网等输电设施建设及智能化改造步伐,实施110kV、35kV输变电工程、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输变电站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提质升级现有线路和配电设施,改造城网、农网10kV及以下配网自动化工程,强化花垣县电网结构与供输电能力,提高供电质量。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多能互联,提高电力设施利用效率,提升整体弹性。加快抽水蓄能建设,建成花垣县十八洞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等多个大、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对具备条件的水电站进行抽水蓄能改造。鼓励各类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的开发应用。加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研究,开展数字化变电站、城区配电网智能化、智能用电小区等试点工作。(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科工信局、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工程 |
建设内容: (1)加快骨干电网、城乡配电网等输电设施建设及智能化改造步伐,重点实施110kV、35kV输变电工程、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输变电站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新建产业开发区、漾水平、花桥、佳民、民乐、文笔峰110kV变电站及配套输电线路,建设猫儿110kV变电站至猫儿35kV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边城和雅酉35kV变电站及配套线路工程。提质升级现有线路和配电设施,实施城网、农网10kV及以下配网自动化工程,规范县内供电秩序,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2)利用闭库尾矿库及荒山坡地建设光伏发电站配套20万kW抽水蓄能电站。 |
(二)节能减污协同降碳
1.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做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研究,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与碳排放总量及强度的衔接。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健全县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节能监察,强化能耗源头管控。(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设备节能改造,重点开展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改造。完善重点企业能耗在线统计监控系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项目。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完善全链条管理。(县科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建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公共领域节能,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态文化旅游等现代产业发展。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县住建局、县科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广电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推进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加快“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衔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制度、生态环境责任追究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现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的“三重落实”。(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
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积极排查在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改造升级存量项目。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严格新建项目审批管理,实施总量前置审核,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在符合产业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其他“两高”行业项目,严格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对能效水平、能耗标准、经济环境影响等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项目,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全面推行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严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未批先建、违规上马。(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高耗能行业有序达峰。严控锰、锌、铅、钒、水泥等高耗能项目绿色低碳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执行国家能效标准,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关要求,淘汰电解锰、电解锌等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引入工业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积极鼓励改进工艺流程,重点推进电解锰、电解锌生产线生产工艺节能优化,推进电机、风机等用能节能改造,推进电解锰生产线后序工段技术升级改造,形成完备的能源、物质循环利用制度。做优做强绿色矿业,推动矿业深度整合,精深发展锰系产业,优化发展铅锌产业,着力构建钒产业链,不断提高锰、锌、铅、钒等矿产资源精深加工能力,优化延长矿产资源产业链,强化产业绿色能源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构建“矿山绿色开采——冶炼精深加工——资源循环利用”新发展格局,建立花垣矿业大集群。加强矿区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施民乐镇、猫儿乡、石栏镇等锰矿山、铅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到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率达到100%,绿色矿山比例达到50%。(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花垣产业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高耗能行业有序达峰工程 |
建设内容: (1)对整合后的1座铅锌矿山、4座锰矿山实施绿色矿山改扩建工程,合理有序开发矿产资源,铅锌矿开采总量控制目标为900万吨/年,锰开采总量控制目标为90万吨/年,严格落实矿产资源规划中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的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把产业政策许可、环境和安全准入关,严格规划勘查管控。 (2)加大对锰锌采矿区、砂石露采场等综合治理力度,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矿山企业开展责任范围内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县政府对无主的废石堆、露采场及废弃工矿用地等进行治理,到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率达到100%。 (3)完善闭库治理政策,要求企业落实闭库治理责任,实施已闭库尾矿库观测井建设,保留1座铅锌浮选库、3座锰渣库污染防控规范化整治工程,持续加强19个涉矿重点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4)推动矿业提质发展,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改变粗放发展方式,通过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冶炼加工精深化、企业规模集聚化,构建“矿山绿色开采——冶炼精深加工——资源循环利用”新发展格局,形成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花垣特色品牌。 |
3.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深入推进农业提质增效“851”工程,加快水稻、中药材、茶叶等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提高各类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和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形成以茶叶、蚕桑、湘西黄牛为主导的农业特色产业。引导生态文化旅游业低碳发展,加强景区内低碳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对景区景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支持发展共享旅游消费,开发花垣低碳绿色旅游商品,倡导酒店、餐饮低碳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绿色低碳产业建设工程 |
建设内容: (1)加快水稻、中药材、茶叶等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在麻栗场镇、双龙镇、吉卫镇、补抽乡、雅酉镇等乡镇,建设无公害优质水稻生产基地5个。在长乐乡——花垣镇——龙潭镇——石栏镇——猫儿乡、双龙镇——麻栗场镇——吉卫镇——补抽乡——雅酉镇规划建设湘西黄牛、山羊等草食性牧业区,在长乐乡——花垣镇——龙潭、双龙镇——麻栗场镇——吉卫镇——补抽乡——雅酉镇规划建设肉鹅、乳鸽、稻田鸭、山鸡等种养结合示范点,在边城镇——花垣镇——麻栗场镇规划发展家庭牧场,对生猪进行标准化养殖,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区)。在花垣镇——边城镇、G209和G319重合线、双龙镇、花垣镇——龙潭镇,重点建设万亩柑橘园、猕猴桃产业园、桃、李、梨落叶小水果产业园。以花垣镇、猫儿乡、民乐镇、边城镇、龙潭镇等油菜示范片区为重点,高标准打造油菜生产连片种植基地,积极推广“双低油菜”,打造形成万亩油菜种植基地。发展虎杖、丹参、吴茱萸、罗汉果、杜仲、黄柏、金银花为主的中药材种植,加强相关产品加工提取和产品研发延伸。瞄准油茶中、高端消费市场,以生态种植方式为主,改良油茶品种,加强油茶林抚育,提高油茶单位产量,培育规模化经营,打造湘西生态山茶油品牌。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改变制茶手工艺,瞄准中、高端市场,发展绿茶、红茶产业,培育武陵山云雾茶叶品牌。积极推进小蚕共育室、养蚕大棚、蚕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蚕茧质量,建成优质原料茧基地。利用花垣的自然资源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促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2)加快优质稻米、畜禽、茶叶、蔬菜、果品、蚕桑等农产品产业链集群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扶持稻米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稻米仓储基地,重点发展特等米、免洗米、蒸谷米、胚芽米以及营养强化米等高等级米产品,打造“玉苗”优质米、“九里香大米”等品牌,同时开发碎米、米胚、米糠、稻壳等稻谷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依托“湘西黄牛”和“湘西黑猪”两大特色畜禽产业品牌优势,重点发展肉猪、家禽、肉牛等畜禽肉蛋水产品产业链延伸,开发高科技新产品,提高肉牛(猪)产品质量,打造养殖——屠宰加工——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依托野生蔬菜珍稀品种资源、石栏镇一带的“夯采茶”、柑桔、金秋梨及猕猴桃地域特色水果种质资源,重点发展特色野生蔬菜净菜加工、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推广,促进商品果清选、分级和包装上市,打造“苗外婆”泡菜、“苗汉子”野生蔬菜等品牌,加强“湖南·花垣富硒水果”品牌的创建。大力发展蚕丝加工,开展桑、蚕、丝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等非绢丝用途的设备引进与生产加工,探索开发桑枝、桑叶、蚕蛹为主料的副产品。 (3)引导生态文化旅游业低碳发展。以全域旅游为引领,通过推进花垣县旅游资源的整合以及旅游设施配套的完善,联动周边,策划2—3条辐射区域内、区域外的特色精品旅游线路,支持发展共享旅游消费,鼓励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租赁式公寓、共享汽车、异地还车等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无接触旅游消费。加强景区内低碳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对景区景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完善快旅慢行体系、旅游公路网络,提升公路等级,完善配套好交通驿站、停车场、观景台、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公共设施。开发花垣低碳绿色旅游商品,将蔬果茶叶类绿色产品休闲采摘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推动“文化旅游+低碳教育”业态融合发展。倡导酒店、餐饮低碳发展,引导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塑料制品,呼吁宾客减少床上用品及毛巾的更换。在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上,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强“文化+旅游+互联网”融合,初步搭建花垣县智慧旅游综合管控平台、旅游信息服务中心等智慧旅游体系,率先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为游客提供个性化、一站式的智慧旅游服务。 |
4.加快培育战略性低碳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效益、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材料、特色建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推动新材料产业低碳集聚发展,强化湘渝黔边区区域合作,构建泸溪-花垣-保靖新材料产业带,加快完成盈田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做大做强锰、锌、钒三条新材料产业链,推进全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重点发展锂电池、充电桩等原材料和中间品加工的建设和吸纳,擦亮“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基地”品牌。加速壮大智能硬件、电子设备等新一代电子信息终端产品规模,重点打造“两智能”“一智慧”产品和上游核心产品的生产,着力构建由零配件到成品自产的完整电子产业链条。大力引进建材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带动锅炉底渣、化工废渣、烟气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形成矿产冶炼——建材等系列产品链条。着力建设中药材原料种植基地,加强中草药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力争把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花垣的支柱产业。(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林业局、花垣产业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战略性低碳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
建设内容: (1)加快锰精深加工产业,围绕东方矿业、兆成新材料等产业龙头,着力整合全县电解锰企业,重点发展高电压锰酸锂前驱体,锰酸锂、高纯无硒电解金属锰、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以及电子级无硒、电池级高纯四氧化三锰等高附加值的优质特色产品,形成比较完善的锰产业体系。 (2)发展锌产业集群,以三立集团、太丰冶炼等重点企业为主体,推进锌基合金、减振锌合金、高档氧化锌和锌丝、锌粉等精深加工业的发展,积极培育锌基合金、减振锌合金等两大产业链产业集群,优化锌产品结构,积极开发生产无汞锌粉、纳米氧化锌、锌及锌合金压延板、锌空气电池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合金制品和新材料产品,大力发展直接用于钢铁、蓄电池等领域的热镀锌合金、压铸锌合金等产品。积极开发生产环保型基稀土合金、全封闭蓄电池用的板栅合金、新型不溶阳极合金等合金制品和新材料产品。 (3)培育钒深加工产业,以三丰钒业等企业为基础,建立五氧化二钒深加工生产线。通过资源整合和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新材料企业集聚和配套,完善新材料产业供应链。 (4)加快铅锌浮选渣资源化200万t/a石灰生产线、10.5万t电解锌生产系统冶炼废渣有价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10万t/a电解锌废渣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配套项目、30万t/a锰渣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花垣县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电解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矿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现锰渣、铅锌尾矿资源化利用。 |
5.加快中小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资源配置和生产模式,探索开展示范作用强、特色鲜明的评价认定,提升中小企业碳减排能力。实施中小企业碳达峰专项行动,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领域探索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
1.引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贯彻绿色低碳规划理念,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加强气候韧性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开展碳排放专题研究。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构建创新型、环保型、智慧型现代化绿色市政设施体系,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等新型城市。大力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建设完整社区、绿色社区。推广绿色建筑技术与绿色建材,运用光伏、装配式等技术手段,提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机关事业单位建筑节能改造、照明系统升级,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和精准化管理。强化建筑运行阶段能效管理,配合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村建设低碳转型。引导绿色农房建设,促进绿色建材及绿色农房建筑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农房,配合建设绿色、低碳、循环高品质特色小村庄。优化农村现代能源体系,鼓励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低碳发展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打造城乡一体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公铁联运、公空联运,形成“公铁空”三位一体的运输体系。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加强物流园区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花垣全县农村低碳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提高公路“建、管、养、运”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级“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程 |
建设内容: (1)铁路项目。重点规划建设渝湘粤高铁花垣段项目。 (2)高速及公路项目:建设辰溪经泸溪凤凰至花垣(茶峒)、铜仁至花垣、张家界至梵净山(花垣至松桃段)、龙山至凤凰(花垣段)等高速公路,实施G209保靖迁陵至花垣高铁站一级公路。续建完成紫霞大道。努力推进G209吉首社塘坡至花垣澎湖、G319下寨河段、G242毛沟至茶峒段等国道建设,着力完成S527保靖夯沙至花垣两河、S256保靖毛沟至花垣雅酉等省道改造,续建完成保靖夯沙至吉卫螺丝懂、黄土坪至排碧公路改造工程。规划实施保靖长潭河至湘西机场、紫霞大道至湘西机场、高铁站至湘西机场等连接线建设。大力推进长兴经和平至边城、董马库至排料、下寨河至长乐、龙潭至边城等乡镇三级公路建设。实施谷哨经椿木至桐木、响水经唐家至猫儿、下响水至水田、边城隘门口经民乐至吉卫等锰矿区产业道路建设。完成上级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对有条件的建制村实施双车道和沥青路面改造。 (3)桥梁和安保项目。重点实施G319兄弟河大桥、瓦乐渡改桥及接线工程、磨老村至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兴镇水井湾渡改桥工程等,完成计划内公路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 (4)航运及其他项目。重点实施花垣县海事监控指挥中心、竹篙滩码头、黑大塘码头、马道子码头建设等。实施完成城市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和停保场建设。 |
2.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鼓励新建公路推行节能设计和建设,完善服务区、客运场站等交通设施低碳服务功能。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废旧材料、设施设备、施工材料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网骨架,提升城市慢行系统。有序推进充电站、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注)站、电动车和共享自行车专用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或完善速度加快,力争到2025年花垣县城充电设施服务半径缩小至2公里。(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清洁交通工具。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扩大执法车、公务车、公交车等客运以及景区观光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加快淘汰低效率、高能耗的老旧船舶、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鼓励绿色低碳驾驶培训,引导教学车辆电动化。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内新增购置普通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到2025年,全县所有公交车全部实现电动化。(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
1.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对标国、省、自治州要求,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在花垣产业开发区, 打造以锰矿、铅锌矿产业链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锰业、铅锌业循环产业,全面推进绿色矿业转型发展。鼓励企业之间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积极开展能源、生物质综合利用,促进能源梯级利用、重点推进环保复合型产业铅锌废渣综合利用。(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住建局、花垣产业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废渣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培育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以锰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为重点,研发推广废渣无害化处置技术,引进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矿山尾矿库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鼓励对二次资源、废石、废酸、废渣、废气等进行治理与回收利用。(县科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体系,建立覆盖全县的电子废弃物社区回收点,探索新型网上回收模式,鼓励市民开展线上投废、线下回收。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装备和产品制造。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和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基本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供销联社、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新建边城镇、民乐镇、龙潭镇等12个乡镇垃圾收集及处理项目,对现有高碳、低效垃圾站进行提质改造。推行垃圾分类,到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100%。鼓励使用传统塑料替代产品,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推行绿色包装,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倡导绿色旅游和低碳办公,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主动降碳
1.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工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设技术研究院和技术创新中心,围绕重大共性需求和重点行业需要,积极构建工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锰锌等矿资源废渣循环、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和湘西黄牛、猕猴桃等食品加工业产线优化方面技术创新。(县科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对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吸收,在矿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方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主体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强研发成果在花垣县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开发和引进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和低成本利用技术,落地产学研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县科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花垣产业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倡议区域内重点企业积极组建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科研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在绿色低碳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升研发机构层次和水平。加强花垣县双碳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碳排放和碳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建设工作。(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科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
1.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根据生态功能定位及产业分布,对花垣县进行管控分区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矿区生态修复,积极推进矿区绿色整治修复,持续推进采矿塌陷地治理,实施造林还绿、“裸露山地”绿化等工程。开展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推进封山育林、疏林地造林、荒山造林,严厉打击无证砍伐、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防火阻隔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消防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优化林种结构,开展低效林改造,实施生态公益林树种更替工程。严格控制各类开发、破坏林地和重点保护动植物生境地等行为。强化生态碳汇监测和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探索林业碳汇开发、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与模式。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9.28%以上。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进一步提升。(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林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工程 |
建设内容: (1)以湘西世界地质公园为重点开展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继续推进封山育林、疏林地造林、荒山造林,促进植被恢复。 (2)加快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长江重点生态区花垣县铅锌锰矿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非金属矿山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3)优化特色经济林、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林种结构,加快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化防护林修复、森林抚育等项目,开展低效林改造,实施生态公益林树种更替工程。 (4)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发展乡土树种、灌草植物,改造坡耕地,恢复石漠化地区地表植被。 (5)推进育苗基地建设,实施苗木动态登记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砍伐、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 (6)加强城镇周边、干道两边、河湖岸边“三边”造林。沿花垣河、兄弟河(古苗河)、吉辽河水库、兄弟河水库、小排吾水库等主要河流湖库,建设河道防护带、绿色防护林。沿包茂高速吉茶段、张花高速、G319、G209、S231等主要交通干线,建设道路绿化带、绿色隔离带。 |
2.稳步提升农田湿地碳汇。强化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开展湿地综合治理,加强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退耕还湿等工程,促进重要生态区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及可持续利用,形成丰富的湿地植物生态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农田湿地碳汇提升工程 |
建设内容: (1)以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推进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加快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实施古苗河小微湿地建设、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等项目建设。 (2)强化花垣河、兄弟河、牛角河-高岩河两岸1公里以内或第一层山脊内林地,及坡度大于20°、相对高差超过50米的山林地保护,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建设,重点实施水土流失和崩岗治理。 (3)开展地表径流生态治理工程,对花垣河、兄弟河涉矿采区河段周边建设生态护坡、生态沟渠,实施生态化改造。 (4)推进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重点治理花垣河花垣镇段、兄弟河、吉卫河、猫儿河、子腊河、机司河、新寨河、金牛河等河道,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建设护岸和拦河坝。 |
3.探索实施湘林碳票开发应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盘活林业生态资源,探索湘林碳票从开发到交易变现全过程试点,发挥湘林碳票在推动区域碳中和、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摸清各类碳汇资源底数,实现碳汇资源生态价值最大化,探索多场景应用、多模式实现价值。创建零碳景区、零碳会议、零碳机构、零碳产品等制度,构建湘林碳票的抵消机制。采用大宗零售结合、现货交易为主远期交易为辅、开发贷款和抵押融资并行等模式,盘活碳票资产,建立林业碳汇产品生态价值的实现机制。(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全民低碳宣传教育。加大生态保护和节约型社会的宣传,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向社会公众推广低碳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新风尚。(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住建局、县科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普及绿色低碳生活及办公方式。倡导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提高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推行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和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方式。推广绿色生活消费方式,倡导节俭消费、理性消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慢行交通发展,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公众采用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提倡家庭节约用水用电,鼓励居民优先购买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电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干部培训体系,面向主管部门、县直机关以及有关企业,定期开展不同层面、有针对性的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县政府办、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发改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绿色金融应用支持
1.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政策导向,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推广绿色信贷,鼓励环境友好类项目融资。(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金融对接机制。加快建立绿色项目库,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领域,助力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做好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探索根据绿色金融环境效益实施财政资金奖补激励机制。将绿色金融产品优先纳入各类财政贴息资金、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计核算体系
健全县和重点行业、企业、项目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及碳排放核算体系,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适时应用碳排放实测技术成果,加快基于卫星实地观测的生态系统碳汇关键参数确定和计量技术、基于大数据融合的碳汇模拟技术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监测中的应用,提升核算水平。强化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及协同,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加强县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开展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低碳支持政策
加大对碳达峰重大项目、重大行动、重点企业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投资,积极落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化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相关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和科技创新。积极对接国家、湖南省及湘西自治州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鼓励和推动新能源及相关储能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市场化机制
鼓励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企业,积极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参与碳交易。大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市场节能机制,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有效提升需求侧响应、用电节约管理能力。全力配合省、自治州探索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统计局、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协调解决碳达峰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健全花垣县碳达峰工作机制,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合力推进全县早日实现碳达峰目标。(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考核评估
逐步建立碳达峰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单位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碳达峰工作发生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
积极发挥舆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碳达峰相关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加大低碳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消费,提升公众节能环保意识。鼓励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开展各类低碳、零碳的会议、活动。(县委宣传部、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