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罚公示|(湘湘花)应急罚〔2022〕7 号

企业处罚公示|(湘湘花)应急罚〔2022〕7 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9 字体大小:



花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例公示意见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1 案件编号 (湘湘花)应急罚〔2022〕7 号

2 案    由 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李梅1采区)铅锌矿井口打开

3 企业名称 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李梅1采区)铅锌矿

4 企业地址 边城镇

5 立案日期 2022.4.2

6 适用程序 一般程序

7 处罚日期 2022.5.12

8 公示期限 7天

9 违法事实及证据 1、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原李梅 1 采区)打开非保留井口;2、未向相关部门报备打开非保留井口拖运矿用。

10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11 处罚结果 给予人民币 28000 元(贰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2 办案股室意见 同意

13 分管案件领导意见 同意

14 法规股意见 同意

15 局长意见 同意

备注: 此表用于一般以上程序案例(事故、行刑衔接除外)公示意见征求
表,案件在办理完七日内填报并在局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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