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花垣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花垣县边城大道106号;邮政编码:416400;咨询电话:0743-722305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花垣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结合文化广电旅游业务实际,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重点任务为主要抓手,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涉文旅企业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抓总,专人专抓。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各类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及沟通联系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和平台建设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建好信息与政务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做好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积极开展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形成积极主动人人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目前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兼职2人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二)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

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内部工作信息和敏感信息不泄露,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大力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优化栏目体系,增强服务功能。

(三)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

做好县政府网站相关工作,及时维护更新相应信息公开栏目,积极主动报送动态信息。抓好县政府子站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网建设,把该网作为宣传全县文化旅游广电工作的重要平台,尤其是信息宣传工作,建立队伍,制定激励措施,确保网站内容丰富,及时更新。

(四)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与省、州政务服务事项的对比、梳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实施清单录入不断完善等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市场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其依法经营,开展对文化旅游广电市场的审批、审核及发证、换证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统计工作对文化经营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      

(五)完善行政处罚制度

一是继续全面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落实“三项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提升制度性、规范性,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二是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全局文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进一步做好学法懂法用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管理。全局执法人员要以解决执法问题为目标,加强日常学法,做到学法用法入脑入心,学以致用。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努力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公开时间不及时的问题,其程序性、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今后,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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