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花垣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花垣县花垣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花垣县花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9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花垣镇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72234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政府信息服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重要通知、重要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花垣镇在网页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提供搜索和下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花垣镇人民政府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审查制度、工作方案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有效发布政务信息。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定期排查相关网络信息内容及时处理部门信箱留言,积极推动为群众办实事,主动回应网上舆情,提升沟通效率。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种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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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深度不够,对相关信息公开精神领会不够深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二)今后改进方向:一是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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