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林业局预算公开

2016年林业局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5 字体大小:

花垣县林业汇总201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花垣县林业局是负责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林业工作部门。我机关行政编制13人,实有19人,事业编制98人,实有105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1人。

森林公安局是负责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我机关行政编制 10  人,实有 10  人,工勤编制  0 人,实有  0 人,事业编制 0   人,实有 0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   人。

二、主要职能

林业部门()贯彻执行国这、省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坚持依法行政;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发展规划、具体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进行监督;负责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林业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林业诉讼案件的代理。

()负责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管理和调控林业建设资金,对林业资金投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林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利用森林碳汇功能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工作;指导和检查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国营苗圃、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搞好林地林权登记和换发证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和纠纷调处,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

()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科学划定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监管,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

()研究制度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组织林业招商引资,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和林木花卉生产经营。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初审;组织协调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工作;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总体规划和技术规程;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林业重点项目,编制林业重点项目和外资外援项目发展规划。

(十一)领导、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重大案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植物资源及濒危物种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乡镇林业管理站的劳动人事、教育培训和职称改革工作;建立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开展林业科普宣传,组织林业科技攻关与推广;组织指导林业宣传、林业信息化和林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森林公安部门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及时分析全县林区治安形势,负责全县林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非法侵占林木、林地、破坏森林植被、经营(加工)、运输、木、竹及其制品以及猎捕、走私、贩运野生动物和非法采集、贩运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植物、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等刑事案件的查处。

四、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依法查处授权处理的林业行政案件。

六、负责查处打击报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及护林员的案件。

七、负责制订本局森林公安队伍工作纪律、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局、培训等工作。

八、完成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

林业部门2016年全局预算总收入879.5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补助) 879.51万元,支出879.51万元,收支平衡。

森林公安部门2016年全局预算总收入 97.6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补助)万元,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 0万元。支出 97.69 万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

林业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879.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33.4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39万元。

森林公安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   97.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3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

林业部门森林抚育1万亩;完成1200亩茶叶生产基地种苗供应;完成绿色湘西建设绿化任务0.375万亩,其中新造0.25万亩,补植0.125万亩,创建生态村庄13个;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维护花果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及森林资源;恢复团结、边城、民乐等矿区的森林植被;迎接2016年退耕还林省检、国检;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前期建设工作;林地变更调查,全面更新"一张图";完成全县12个乡(镇)林业电子政务网络;保护63.72万亩公益林的生态安全;调处林地纠纷,规范木材市场。

森林公安部门执行国家林业、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分析全县林区治安形势,负责全县林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非法侵占林木、林地、破坏森林植被、经营(加工)、运输、木、竹及其制品以及猎捕、走私、贩运野生动物和非法采集、贩运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植物、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等刑事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查处授权处理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打击报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及护林员的案件。

 

301林业局汇总.xls

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301001林业局.xls

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301002森林公安.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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