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公开化,制定《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公开内容覆盖农业补贴全流程、补贴服务全过程,农业补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领域。农业农村部及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类项目
(二)适用主体。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一)公开目录。《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2个一级事项和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5个二级事项。
(二)公开事项标准。按照不同公开事项的特点,分别确定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详见附表)。
四、工作流程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可以在达到标准目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众需求和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细化梳理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应编制公开工作流程图。
五、有关事项
局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对基层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取得实效。局属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附件: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花垣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