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5 字体大小: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情况总表

3、部门支出情况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8、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促、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行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

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搞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违章建筑的整治,提升文明卫生,解决好城市脏、乱、差、堵等问题。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完善本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促、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2)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社会生活造成噪声污染的;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对在人口集中城区、城内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行使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和发布影响市容广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或者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或指定的地点。

8)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区河道管理秩序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城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及工程渣土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督促城市的“门前四包”工作。

12)履行省、州、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为县城居民提供舒适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边城公园及县城公共绿地的管理和养护、花木基地的建设 管理和经营。

14)履行好区域内燃气管理和服务。

2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4个二级机构及7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级机构具体为: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花垣县城市管理处罚中心、花垣县燃气服务站、边城公园管理处;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装备股、法规股、市容管理股、执法监督股、市政管理股。全部纳入2021年的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花垣县城市管理处罚中心、花垣县燃气服务站、边城公园管理处。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3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2.96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燃气服务站与边城公园管理处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32.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73.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5.71万元,城乡社区1220.38万元,住房保障83.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2.96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燃气服务站与边城公园管理处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32.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73.31万元,占11.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5.71万元,占3.63%城乡社区1220.38万元,占79.63%住房保障83.19万元占5.4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32.6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执法大队、处罚中心等5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03.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0.32万元,上升79.47%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燃气服务站与边城公园管理处

(二)“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执法大队、处罚中心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0.4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燃气服务站与边城公园管理处

)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3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6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2月22日

  


2021年花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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