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拟定全县推进 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人防、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 房地产业、城镇物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 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2、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人民防空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 件,编制城镇平战结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会同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编制 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 县人民防空业务工作。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 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 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 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下达和监管。 指导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及后 续管理。
4、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 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镇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批城镇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 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镇和重要区位、重要经济目 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定符合县情的住房 规划,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 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 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 业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拟定和发布我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 执行;拟定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公共服务设 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 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7、组织指导城镇人民防空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 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重要经济目标防 护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镇防卫建设。战 时组织开展城乡人民防空袭斗争。收集、整合空袭信息,制定 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行动计划和预案;发放空袭的预报和警 报;组织信息防护、人员疏散隐蔽、物资转移和重要经济目标 的伪装防护;组织人防专业队抢险抢修,指导人民群众自救互 救,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尽快消除空袭后果;指挥城乡 民兵中的防空力量进行抗敌空袭作战。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 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 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9、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 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并监督 执行;根据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地产 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测绘及核查管理、房地 产估价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 准并监督执行;指导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及物业 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贯彻国家、省、州有关 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拟定建筑业、 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拟定规划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勘察设 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并 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全县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劳保统 筹、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动合作;组织实 施县直单位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11、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负责组织修建县本 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人防疏散基地、公用人员掩蔽工程、疏 散干道工程等重点人防工程。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 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 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
12、拟定城乡建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 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实施, 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 管理工作。
13、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 任。拟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办法并监督执行,组 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 作,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 开发和利用,对县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 施监督管理。
14、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 及省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指 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 农村危房改造;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5、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 拟定全县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 目。拟定住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房屋墙体材 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 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推进装配式建筑 发展。
16、承担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1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 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技术人员培训,指导群 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
18、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人防长期准备、重 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立足战时,兼顾平时,指导平战结合 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设施为平时服务经济社 会,确保战时快速转换。
19、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 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为应急救援服务,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抢 险救灾、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20、拟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建(人防)行业 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建(人防)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 育工作,组织和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 工作。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 事项。
22、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①.整合县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划入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②.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区基 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县住建局(县人防办)为主体, 建设完成后的日常养护、使用和安全管理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 执法局为主体。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2个二级机构及15个内设科室组成。全部纳入2022年的部门预算。
行政单位具体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级机构具体为:花垣县城市园林管理站(未独立核算)、花垣县人防指挥信息中心(未独立核算);
内设科室具体为:(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住房保障股(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4).建筑管理股、(5).城镇建设管理股、(6).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股、(7).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8).村镇建设股、(9).工程造价管理股、(10).人防指挥通信股(战时转换为指挥控制中心)、(11).人防工程管理股(战时转换为工程信息部)、(12).人防稽查宣教股(战时转换为政治工作部)、(13).军民融合保障股(战时转换为综合保障部)、(14).计划财务股、15.政工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2、花垣县城市园林管理站(非独立核算)。
3、花垣县人防指挥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 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 17 、18 、19 均为空。
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数65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1.68万元,( 经费拨款651.68万元, 纳入 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万元 )。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5.89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 2022年年初预算数651.68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625.79万元,比去年增加25.89万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去年增加2人,预算经费同时增加25.8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651.6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9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6万元等。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主要是增加城乡社区支出9.79万元,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万元,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651.68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数625.79万元,比去年增加25.89万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去年增加2人,预算经费同时增加25.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651.6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91.32万元,占比7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3万元,占比12.83%;卫生健康支出36.37万元,占比5.58%;住房保障支出40.36万元,占比6.19%等。
(一)基本支出:2022 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63.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 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本年度预算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8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临时人员工资(园林8人),其中临时人员工资(园林8人)87.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上年预算增加6.38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办公经费6.38万元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6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55.2万元,减少91.69%,原因是按照州、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27.4万元,减少90.13%,主要原因是按照州、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厉行节约条例减少公务用车次数。
( 三 )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66.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04.69万元,固定占比39.34%,房屋1栋、61.93万元,通用设备65个(台、辆等)、37.12万元,专用设备1个(台、辆等)4.96万元、办公用家具25件、0.68万元。有资产新增情况(办公家具新增0.65万元、打印复印机0.48万元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2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88万元,项目支出87.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_1_个,涉及项目支出87.8万元,其中:临时人员工资(园林8人)87.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表。
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