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花垣县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花垣县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湖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卫医发〔2007〕53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26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周期考核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3年及以上,且第一主执业机构注册在我县西医医疗(含预防、保健机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负责考核医师及所在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
二、考核机构
花垣县人民医院
三、考核时间
花垣县人民医院要严格按照《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程表》(见附件2)要求,在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并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
四、考核内容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由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确定,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含人文医学知识测试)、工作成绩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三个方面。
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条件执行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以及在本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业务水平测试。本周期内年满60周岁(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人文医学知识和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核方式
医师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医学会”点击“医师定考”, 完善并确认个人信息,完成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个人自评,并参加人文医学知识和业务水平测试(线上考试)。
六、考核结果
花垣县人民医院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认定,并将执业医师参与医师定期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及时录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在30日内完成复核并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填写《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联络表》(见附件4),并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县人民医院医务部。
(二)各医疗机构、考核机构应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参加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资质和条件。
联系人及电话:县卫生健康局 麻赵德,0743-7212067;县人民医院 石胜龙、宋晶,0743-2270612。
附件:1.花垣县2020—2022年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名单
2.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程表
3.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4.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联络表
花垣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3日
链接:
湖南省2020-2022年度西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