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总预算草案及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花垣县本级预算公开目录:
1、………………预算草案报告
2、………………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3、………………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4、………………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5、………………预算公开套表
6、………………2020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7、……………….2020年度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8、………………2021年度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9、………………2020年度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
10、………………2020年度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1、………………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花垣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总预算草案及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钱 杨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花垣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总预算草案及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尖锐、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全力以赴“六稳”“六保”工作,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全口径预算收支情况(据快报数反映,最终执行数据以决算数为准)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112万元,同比下降5.31%。其中:税务部门完成44066万元,同比下降25.42%;财政完成29046万元,同比增长60.22%。税收收入完成42279万元,同比下降25.46%,非税收入完成30833万元,同比增长50.42%。全县地方收入完成51220万元,同比增长1.5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83%,同比下降15.63%,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60.2%,同比增长19.5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851万元,同比增长9.8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33万元,同比增长19.51%;国防支出149万元,同比下降33.48%;公共安全支出10811万元,同比增长46.97%;教育支出59013万元,同比增长19.72%;科学技术支出1760万元,同比增长4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14万元,同比增长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13万元,同比增长10.25%;卫生健康支出42533万元,同比增长10.98%;节能环保支出17271万元,同比增长11.63%;城乡社区支出7803万元,同比增长2.81%;农林水支出77695万元,同比增长11.31%;交通运输支出16471万元,同比下降21.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6万元,同比增长302.8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02万元,同比增长72.77%;金融支出187万元,同比增长39.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41万元,同比下降69.42%;住房保障支出15691万元,同比增长41.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78万元,同比增长16.9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99万元,同比增长465.41%。民生支出254659万元,同比增长13.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7%。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770万元,同比增长32.6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9767万元,同比增长30.8%。
政府性基金支出78688万元,同比增长75.3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387万元,同比下降33.18%。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4418万元,同比增长14.1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145万元,同比增长3.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044万元,同比增长14.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4682万元,同比增长5.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7万元,同比增长21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100万元,同比增长30.4%。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983万元,同比增长11.2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69万元,同比增长2.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463万元,同比增长9.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506万元,同比增长15.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24万元,同比增长53.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321万元,同比增长9.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5万元,同比下降61.8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同比下降95%。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截止2020年底花垣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60113.77万元,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安排情况。2020年上级财政安排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总额为50200万元,其中:①新增专项债43100万元,用于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A区项目8500万元、湖南省湘西州花垣(省级)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00万元、花垣县狮子头陵园建设项目5000万元、花垣县中医院搬迁项目7100万元、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5700万元、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锰矿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5000万元、花垣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0万元、花垣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0万元。
②新增一般债7100万元,用于自然村通水泥路800万元、乡镇污水管网300万元、脱贫攻坚基础设施补短板农村改厕美丽乡村1600万元、G319项目1000万元、芙蓉学校建设12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项目 (民乐初级中学生活服务楼及附属设施1700万元)、外贷限额500万元。
(三)全县预算执行特点
1.财政收支矛盾极度凸显,财政运行举步维艰。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落实减税降费,矿业环境综合整治未完成等多重影响,组织收入难,财力短收形势严重,收支矛盾极度凸显,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112万元,同比下降5.31%;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851万元,同比增长9.84%。
2.在逆境中勇于攻坚克难,民生事业保障有力。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上级地方收入“由负转正”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协同执收部门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实现全年地方收入完成51220万元,同比增长1.51%,圆满完成地方收入目标。在财力极度有限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851万元,同比增长9.84%;其中民生支出254659万元,同比增长13.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7%,民生事业发展保障有力,支出力度有增无减,进一步兜实兜牢民生底线。
3.凝心聚力做足土地文章,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长。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深度协作,凝聚合力,充分利用好国家对深度贫困县的支持政策,强力推进土地出让及土地增减挂钩,完成土地出让收入24582万元,土地增减挂钩收入27462万元,使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770万元,同比增长达32.67%。
4.受疫情影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下滑较大。主要原因是:农村商业银行按年初预算应分红收入为200万元,但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及银行实际运营情况,当年未分红;村镇银行年初应分红100万元,同因疫情影响,仅按7%分红。
(四)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三保”工作要求,切实兜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不发生财政支付风险。2020年安排保障“三保”支出259791万元,其中:基本民生143579万元(含上级资金)、人员工资98062万元、单位运转经费18150万元。
2.强化保障,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61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水、路基础设施等方面共计829个项目。同时,本级预算投入10082万元,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二是树牢新发展理念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今年在收支矛盾极度凸显状态下,本级预算安排10000万元,全力支持打赢打好矿业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3.落实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强化资金调度保障,及时做好资金划拨,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自疫情发生以来,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836.23万元,其中县本级投入1032.35万元。二是落实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租金。积极落实应对疫情优惠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共计减免租金452.77万元,其中1-5月份减免348.86万元、6-8月份减半103.91万元。三是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题。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全面落实担保费减半征收政策,累计减免32家中小企业担保费148.24万元。新增担保项目43个,新增担保额22088万元。
4.加强管理,抓好直达资金的使用管理。全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58605.97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772.97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4013.79万元,正常转移支付11773万元,其他参照直达资金管理24046.21万元,一般债券1000万元)。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着力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监管,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截止当前,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率为95.3%),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作用,助力地方全力以赴“六保”“六稳”工作。
5.提升服务,财政服务保障水平更加提升。一是政府采购规范透明。全年共执行政府采购102批次,其中公开招标43批次。采购预算金额15737万元,成交金额14959万元,节减资金778万元,节减率4.94%。二是财政投资评审效率质量双提升。全年共评审项目65个,审查资金达86555万元,审定资金73279万元,审减资金13276万元,综合审减率15.34%。三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成功上线。有效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促进行政运行效能大幅提升。四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成教育投入59013万元,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扶贫助学和津补贴激励机制;继续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和农村学校中层干部、班主任工作津贴,学生营养计划,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绿卡生家庭实行从幼儿到高中的15年教育资助全覆盖;农村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奖励政策,不断夯实基础教育;保障州十四届运动会投入资金2400万元;支持芙蓉学校建设投入资金6397万元,有效化解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提升办学质量。五是社保民生底线更加兜实。投入社保资金49813万元,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和谐发展。将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定额列入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实行县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实施“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院减免+政府兜底”保障制度。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切实稳定和扩大就业。六是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惠民补贴135项38829万元,其中普惠制惠农补贴122项32045万元,扶贫类补贴13项6784万元。七是基层保障更加有力。全年投入村级、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5076.4万元。其中:全县村干报酬2718万元;社区、居委会经费594.2万元;村办公经费794万元,其他经费970.2万元。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集中财力突出保障“三保”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聚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乡村振兴和“十四五”规划开好局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2021年花垣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3639万元,同比增长51%;非税收入20361万元,同比下降34%。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76%,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3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94545万元。其中:地方收入51621万元,上级财力补助收入118775万元,提前下达2021年转移支付收入60096万元,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90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50万元。
2.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标准
一是工资按2020年11月底实有人数计算。二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12%计算。三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7.5%计算。四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16%计算。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8%计算(实际发生时执行)。五是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7%计算。六是工伤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教育及卫生部门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0.8%计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总额的0.56%计算。七是计提当年11月份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作当年13月份工资。八是差额人员及临聘人员工资原则上按上年安排以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标准
按县编办提供的最新编制数计算,年标准为:五大家及常委部门公用经费20000元/人/年;政法部门及纪委、巡查办20000元/人/年;公安局、交警队及林业公安25000元/人/年;乡镇公用经费(含农科园和边城景区管理处)15000元/人/年;乡镇卫生院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所有支出实行包干制;其他单位行政人员10000元/人/年,事业人员8000元/人/年;中学按初中生在册人数21元/人/年,小学按小学生在册人数16元/人/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参加车改的单位按花机关事务〔2017〕1号文执行,标准为5万元/年/台。
(3)村级报酬标准
根据原有标准测算后,已按初步与组织部门对接情况预留资金列入预算。
(4)项目支出。按照“压专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安排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4545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78594万元,对乡镇补助支出为15951万元。
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48万元、国防支出1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267万元、教育支出591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41万元、农林水支出402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6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11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转移性支出5215万元。
2021年乡镇补助支出15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万元、农林水支出75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5万元。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支出的总收入为29454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支出29454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44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基金收入3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7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地方农网还贷收入180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933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44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支出9800万元(含矿山综合整治资金专项等),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支出2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00万元,地方农网还贷支出180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93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451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0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9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106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5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82万元。
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669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1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9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63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94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69万元。当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782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0万元,其中:花垣县农村商业银行分红收入200万元、村镇银行分红100万元,民爆公司股权收入1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10万元,其中调入公共预算15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维修维护16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瞄准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狠抓财政组织收入。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财政经济形势研判,持续纵深推进财税部门深度合作,坚持依法征税管费,努力挖掘征收潜力,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税务部门实现66000万元收入目标。二是强力推进土地出让及土地增减挂钩。强化部门征收目标责任,全力加大对土地出让及土地增减挂钩的推动力度,确保两项基金收入完成80000万元目标,财政非税收入完成18000万元目标。三是加快推进矿业综合整治。确保矿业尽快实现复工达产,壮大财政收入规模。四是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着力提升盈利能力,拓宽收入渠道,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五是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收力度和盘活资产。明确结转结余资金范围,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全额收回预算统筹安排,从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收益入库。六是积极向上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其他上级专项,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和中央、省预算内资金。
(二)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继续落实党政机关过好“紧日子”工作要求。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同时,更加注重节用裕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二是严格支出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预算执行从严从紧。将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作为重大项目决策的必要前置环节,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不予支持,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立项。
(三)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兜实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切实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功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同时,加强和完善直达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助力“六保”“六稳”。三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和改善基本民生保障,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四是站在算大账、算长远账的站位出发,即使眼前困难再大,努力克服收支压力,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帮扶企业再“送一程”。从而为财政增收赢得长远性战略。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协同推进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强大威慑,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四)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戴好地方政府债务“紧箍咒”。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管理、强化监管,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二是大力推动绿色发展。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切实加快推进我县矿业环境综合整治胜利“收官”,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三是全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强化本级投入,全力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各位代表。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只争朝夕的拼劲、攻坚克难的韧劲,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前的“财政总收入”,由县本级地方收入和上划中央、省级收入组成。上划省级收入为在县内缴纳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归属县本级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省分享部分;上划中央收入为在县内缴纳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归属县本级的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中央分享部分。在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为了避免与预算体系中其他预算收入混淆,从2012年起各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改称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口径上与2012年之前的“一般预算收入”相同。
地方收入:由缴入县级金库的税收收入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组成。也指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扣除上划中央、省级收入,由我县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社会保险基金: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转移支付: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套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的、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
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
民生支出:我省对财政民生支出统计范围界定为:财政对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6个方面的支出。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政府性债务: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是政府用信用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政府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后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以上三类债务不能简单相加。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六稳”“六保”:2020年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赴陕西就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调研,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财政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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